索 引 号 10010-0202-202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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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财基〔2022〕5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29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财基〔2022〕5号

  为更好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河南省财政厅对《河南省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豫财基〔2020〕6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

  《河南省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分六章,共二十六条。一是总则。主要明确制定依据、资金的实施期限和省、市、县、乡各级责任分工。二是资金使用范围。主要明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不同使用方向的具体使用范围。三是资金测算分配。主要明确资金测算分配采用乡村人口、村庄情况、上年市县财政投入、绩效情况等因素,以及各因素所占比重,并明确了试点支持、重点支持及绩效激励的方式方法。四是预算下达。主要明确预算下达时间等相关要求。五是预算执行和监督。主要明确资金的支付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以及违规问题责任追究适用的法律法规制度等。六是附则。主要明确《管理办法》施行日期、细则制定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的废止等。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河南省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