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文件

分享:
索 引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26日
标  题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二批2024年度起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财审批〔2024〕59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二批2024年度起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豫财审批〔2024〕59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局、航空港区财政金融局,各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辖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第二批2024年度起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 河南省文艺志愿者协会

  2 河南省防雷协会

  3 河南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

  4 河南省企业家协会

  5 河南省酒业协会

  6 河南省建设信息管理协会

  7 河南省乡村振兴协会

  8 河南省密码协会

  9 河南省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10 河南省节能减排促进会

  11 河南省科学保健学会

  12 河南省审计学会

  13 河南省企业联合会

  14 河南省商超供应商商会

  15 河南省全民国防教育研究院

  16 河南省新乡学院校友会

  17 河南省美盛岭兰教育发展基金会

  18 濮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19 安阳市教育基金会

  20 河南省兴达爱心基金会

  2024年-2028年,上述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予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