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有关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请调整省级衔接资金的函》,经研究,现下达你市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682184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对应的项级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根据实际情况列支。
二、请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要求,尽快将资金对接项目,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调整情况表.et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