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10-0202-2024-00001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标  题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光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8家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备案的公告
发文字号 豫财审批〔2024〕14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20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光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8家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备案的公告

豫财审批〔2024〕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企〔2017〕75号)的有关规定,河南光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国隆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金元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中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全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华夏九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河南)有限公司、河南瑞同房地产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等8家资产评估机构完成变更备案,现予以公告。

  一、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

  (一)河南光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光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股东由牟用吉、张继华、袁培军变更为牟用吉、张继华、袁培军、靳芳芳,新增股东为靳芳芳。

  变更后的河南光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主要信息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张继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747447097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二)河南国隆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国隆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股东由冯锐、王晶、王兴太变更为冯锐、王晶、李海洋,原股东王兴太退出,新增股东为李海洋。

  变更后的河南国隆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主要信息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冯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61687732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河南金元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金元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股东由孙黎、周阳变更为孙黎、崔雅靖,原股东周阳退出,新增股东为崔雅靖。

  变更后的河南金元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主要信息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孙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680750082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四)河南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股东由余传梦、张亚伟、陈艳梅变更为余传梦、张亚伟,原股东陈艳梅退出。

  变更后的河南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主要信息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余传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71655825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河南中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中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吴德杨变更为罗敏;股东由吴德杨、张书霞、许傲寒变更为罗敏、张书霞、许傲寒,原股东吴德杨退出,新增股东为罗敏。

  变更后的河南中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主要信息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罗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KQGQH1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六)河南全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河南正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南全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刘宝全变更为刘华朋;股东由刘宝全、曹俊普变更为刘宝全、刘华朋、周阳,原股东曹俊普退出,新增股东为刘华朋、周阳。

  变更后的河南全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信息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刘华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79428928X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七)华夏九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河南)有限公司。河南九鼎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华夏九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河南)有限公司;股东由张东立、李山东变更为张东立、李山东、河南华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新增法人股东为河南华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华夏九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河南)有限公司主要信息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张东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721802724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八)河南瑞同房地产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河南瑞同房地产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合伙人由赵海豪、杜青琴变更为赵海豪、杜青琴、郭瑞,新增合伙人为郭瑞。

  变更后的河南瑞同房地产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主要信息情况如下: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海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7MA455RJB0W;

  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以上变更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二、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备案后,需持续符合以上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有关条件,并接受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管理。

  特此公告。

  河南省财政厅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