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10-0202-2024-00001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标  题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封鑫源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的公告
发文字号 豫财审批〔2024〕16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20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封鑫源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的公告

豫财审批〔2024〕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企〔2017〕75号)等有关规定,开封鑫源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大华(河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2家资产评估机构已完成备案,备案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现予以公告。

  一、资产评估机构主要情况

  1.单位名称:开封鑫源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120930979046;

  法定代表人:夏寿鑫。

  2.单位名称:大华(河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M27HM14;

  法定代表人:张俊笑。

  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二、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至少两名资产评估师,才能依法开展法定资产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后,需持续符合以上法律和规章规定的备案条件,并接受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管理。

  特此公告。

河南省财政厅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