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郑州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社会事业局,各县(市)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9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下达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见附件1),扣回资金通过调减当年指标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级至6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标准按人均每年2000元核定,主要用于按照退役军人部发〔2022〕3号文件有关规定,帮助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
二、7级至10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医疗补助资金,按照补助对象人数核定。
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市县应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参照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科学合理确定区域绩效目标,于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内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备案,并在组织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五、请各地结合财力统筹安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优抚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待遇得到落实,该项指标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14优抚对象医疗”科目,同时,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相应政府 预算经济分类相关科目。省级单位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列“509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附件:1.河南省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分配表
2.河南省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绩效目标表
2023年9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