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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010-0202-2023-00001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8日
标  题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财企〔2023〕8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08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

豫财企〔2023〕8号

各省直部门,省属企业,中央在豫企业,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全面深入开展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充分发挥企业财务信息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财资〔202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以下简称“月报”)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一级金融企业),应全部纳入月报编报范围。对2023年新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管部门应于成立次月起按隶属关系将其纳入月报编报范围。

  (二)非国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单独核算的各类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一级金融企业)。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扩大非国有企业编报范围,使纳入月报的非国有企业税收总量逐步达到本地区非国有企业税收总量的80%以上。

  (三)中央在豫企业。中央在豫企业在向集团公司或总公司报送月报的同时,应按照属地原则纳入月报编报范围。

  (四)月报统计范围应与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一致,并实行全级次报送企业数据。全级次报送指企业合并、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等报表均需填报。合并范围内各单户企业的行业分类,应按照单户企业的实际所属行业填报。

  (五)因破产、关闭、重组、财务关系变更等重大事项导致月报报送口径发生变动时,报送单位应及时向省财政厅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报送内容

  (一)月报报表包括:报表封面、主要指标表、企业债务风险监测表、生产经营重点指标表、部分企业重点产品监测报表。

  1.所有月报企业应当完整准确的填列报表封面、主要指标表、企业债务风险监测表(见附件1)。

  2.石油、石化、钢铁、煤炭、电力、汽车、交通运输等行业,不论经济类型性质,均应认真填写月生产经营重点指标表的生产运营情况指标(见附件1)。

  3.部分企业重点产品监测报表(见附件3)中的企业应确保相关指标填列完整。

  (二)报送月报分析。各报送单位应加强企业动态监测和分析,随月报报表报送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反映当月本地区、本单位企业经济运行基本情况、主要变动情况及企业运行中出现的情况、新问题以及异动指标解释等信息。需报送分析报告的企业名单及分析报告内容提要见附件4、附件5,央企和省属企业直接发送至财政厅企业处邮箱,各市财政局收集所属企业分析报告后发送至财政厅企业处邮箱,各市县企业报送市(县)财政局的同时发送至财政厅企业处邮箱。

  (三)月报工作由财政厅直接对接17个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和各县(市)月报工作归所在省辖市财政局负责。各省辖市财政部门应认真填报《2023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指标数据核对表》(见附件6),经科长(处长)审核签字后,将扫描件与月报同时报送财政厅企业处。

  三、报送方式

  直接通过“河南省财政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网络进行上报:河南省财政厅网站-政务服务-河南省财政企业信息系统(http://czqy.hncz.gov.cn:7007/netrep),也可以直接通过网址登录填报:http://222.143.21.176:7007/netrep。

  四、报送时间

  各报送单位应及时做好月报的审核、分析及汇总工作,并于次月6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企业处。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企业经济效益信息工作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落实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基础。二是各报送单位要加强对企业月报工作的管理,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三是要畅通与有关部门、企业的联系沟通渠道,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确保应报尽报。四是要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企业财务信息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月报数据和分析的质量。

  (二)持续推动应报尽报,提升月报覆盖面和完整度。一是各报送单位应严格依据编制说明中的有关要求,基于企业名录,按照企业真实的管理层级在月报系统中构建企业树型结构,摸清单户法人企业情况,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面纳入统计和报送范围。二是已享受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和需要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均须纳入企业财务信息系统。三是资产排名靠前企业、星标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地方国有融资平台公司等各类重点企业,要做到应报尽报。四是各级财政部门在制定申报涉企财政资金项目指南时,要明确“企业应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会计信息”作为企业申报涉企项目资金的必要条件之一。五是为保持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系统企业数量稳定,按时、持续报送企业财务信息,企业财务信息主管部门和填报企业,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和我省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月报工作的管理。对连续三个月不报送财务信息且经督促仍不报送的,可考虑将该企业从月报系统中删除,并在半年内不得再次加入月报系统。

  (三)健全完善审核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是各报送单位要严格遵循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有关要求,准确如实地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经济业务事项。二是各报送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对本地区、本部门企业财务信息工作监督和管理作用,加强对财务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系统公式审核、财务审核、汇总分析审核三级审核机制,防范数字造假,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三是财政部门将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财会监督力度,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督促企业立即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严肃查处问责。

  (四)加强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做好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一是各报送单位要高度重视月报数据研究分析工作,密切关注地区和行业企业经济运行走势和财务状况,科学研判数据信息中展现的趋势、情况和问题,切实提高对企业经济运行的研判能力。二是推进企业财务信息工作从定期统计、汇总、报告转向日常监测、分析、研究,及时准确反映企业运行情况。三是注重从月报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情况和问题,加强对报送范围内企业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带息负债、现金流量等指标变化情况的跟踪分析,对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引发债务危机、资金链断裂的情况,要及时反映并以适当方式提示有关企业。四是注重企业财务信息发掘和利用,善于从微观洞察宏观,从宏观把握微观,对月报数据分析形成的重要判断、重大风险或规律性认识,及时以专报信息等形式向省财政厅、本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充分发挥月报工作对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支撑作用。

  (五)严格落实保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数据安全。一是按照“谁产生信息,谁确定密级”的原则,由报送单位确定报送信息密级。二是对确定为涉密或敏感的财务信息数据,其收发、传递、复制、保存等应符合相关保密要求。三是凡企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通过统一报表离线客户端报送。严禁通过互联网和未采取保密安全措施的载体传递涉密信息。

  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月报工作。省财政厅将定期对各单位企业月报报送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以及报送重点产品监测、分析报告等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

  联系电话:0371-65808059 0371-65808043

  邮箱:qiyechu99@163.com

  附件:1.2023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封面及报表

  2.2023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编制说明

  3.2023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部分企业重点产品监测报表

  4.2023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报送分析报告的企业名单

  5.2023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分析报告内容提要

  6.2023年企业经济效益月报指标数据核对表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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