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0010-0202-2023-00001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07日
标  题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绩效考核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财科〔2023〕2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16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绩效考核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财科〔2023〕2号

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为做好我省中试基地、创新联合体、产业研究院等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绩效考核奖补工作,进一步推动平台规范运行发展,我们制定了《河南省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绩效考核奖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绩效考核奖补实施方案


  2023年1月7日


附件

  河南省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绩效考核奖补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支撑引领产业链创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平台。为体现奖优罚劣,推动平台规范运行、科学发展,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2〕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称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主要包括中试基地、产业研究院、创新联合体等法人服务实体。

  第三条 绩效考核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科学规范。围绕平台的科研规律和特点,建立定量表述和定性表述相结合的绩效指标体系,细化具体考核方式,推动绩效考核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

  (二)目标导向,体现激励。围绕平台建设目标任务,对考核结果较好的一定数量平台给予奖补资金支持,树立标杆,梳理具有示范性可推广复制的经验做法,引领带动全省平台发展。

  (三)聚焦绩效,强化约束。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注重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四条 省财政厅负责审核批复平台管理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督促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根据平台管理部门建议审核下达奖补资金。

  第五条 平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奖补工作。牵头制定考核奖补工作具体方案,组织开展绩效目标审核、汇总上报、批复和公开;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补资金分配建议报省财政厅;做好财政重点绩效考核配合工作,落实考核整改意见等。

  第六条 平台依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等工作,形成绩效考核自评报告;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及时整改绩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第三章 绩效考核管理

  第七条 平台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各类平台分年度、分批次实行绩效考核,原则上三年为一个周期,对考核期内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第八条 考核指标应结合平台各自特点,中试基地考核指标侧重于中试熟化能力;产业研究院考核指标侧重于成果转化能力;创新联合体考核指标侧重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同时考核指标应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突出重点指标。

  第九条 平台管理部门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每类不超过总量的30%、不超过10个的限额遴选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平台,进一步带动全省平台发展。

  第十条 平台管理部门结合考核结果,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向省财政厅提出经费分配建议及绩效目标。

  第十一条 省财政厅按要求审批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或变更的,应按原程序报平台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二条 对绩效考核结果较好的平台,给予每个不高于200万元的分档奖补资金支持。奖补经费主要用于升级和完善平台研究设备条件、提高研究服务能力、开展项目科研及对科研人员的奖励等。

  对绩效考核结果较差的平台,限期一年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撤销资格。

  第十三条 加强信用管理,平台报送的相关数据将作为绩效考核、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奖补资格。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平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平台绩效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监察、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绩效考核第三方机构、专家和参与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守职业道德,遵守保密纪律。违反上述规定的,财政部门或平台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处罚,并根据情况解除委托合同;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 本方案所涉及的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后续经有关国家部委正式批准确定为国家级平台的,相关绩效考核按国家相关部委要求办理,不再参加省级平台考核与奖补。


《河南省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绩效考核奖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