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和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转型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财预〔2022〕55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河南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2022年7月9日
索 引 号 | 10010-0202-2022-00001 | ||
标 题 |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财预〔2022〕70号 | 发布时间 | 2022年07月11日 |
有关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和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转型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财预〔2022〕55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河南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202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