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管理,促进各地持续提升工作水平、提高项目建设成效,不断提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在总结历年来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管理经验基础上,河南省财政厅制定了《河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
《管理办法》分七章,共三十五条。一是总则。主要明确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具体范围、遵循原则和各级财政部门管理职责、对出现问题的处罚措施、管理费用安排等内容。二是项目建设范围。主要明确各类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负面清单。三是项目立项。原则规定了项目立项程序和市县责任,要求市县加强项目规划设计和项目库建设,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和竞争立项方式在项目立项中的应用。四是项目实施。明确了项目应完成相应的立项、备案程序后方可实施。并明确各级在项目实施中的管理职责、项目变更程序和要求、项目招投标和质量管理要求。五是项目竣工验收。明确了竣工验收程序、市县资金投入、结余资金管理、资产移交、档案管理、公开公示、运行管护等方面的要求。六是监督检查。明确了各级监督检查、绩效管理责任及违法违规处罚办法。七是附则。明确了实施细则制定和施行日期。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