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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010-0202-2022-00001
发文机关 河南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财综〔2022〕2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2月07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

豫财综〔2022〕2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各县(市)财政局: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现就预拨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度,现预拨你市县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附件1),项目代码Z135080000028,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二、该项资金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该项资金使用时,填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科目。

  三、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市县业务主管部门应于资金下达30日内,按程序将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后的区域绩效目标(附件2)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应于15日内将审核后的区域绩效目标汇总报省财政厅。

  五、市县要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xlsx

  附件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