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企〔2017〕75号)的有关规定,河南华威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河南司南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等2家资产评估机构完成变更备案,现予以公告。
一、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河南华威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河南华威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由石花芳变更为张绘芳,石花芳不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由张绘芳、韩剑英、石花芳变更为张绘芳、韩剑英,原合伙人石花芳退出。
变更后的河南华威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主要信息情况如下: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绘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MA3XB1U499;
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二)河南司南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河南司南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由司会贞、王冰、武勇、变更为司会贞、卢新华、闫青峰,原合伙人王冰、武勇退出。
变更后的河南司南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主要信息情况如下:
执行事务合伙人:司会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4860JC3T;
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变更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变更备案后,需持续符合以上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有关条件,并接受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管理。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