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公开文件

分享:
索 引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标  题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法治财政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30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度法治财政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省财政厅先后获得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优秀等次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等荣誉,厅条法处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保障机制,夯实法治财政工作基础。省财政厅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实。一是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河南省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责作用,加强工作谋划,推动任务落实。2020年,厅主要负责同志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党组书记讲党课等会议上,对深化法治财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先后组织召开4次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研究法治财政建设重要事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实化依法理财工作举措。年初即制定《河南省财政厅2020年度法治财政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分解落实任务。年中注重示范引领,省财政厅成功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省级示范项目,培育鹤壁、漯河和周口市财政局申报全省单项示范项目,形成比学赶帮超浓厚氛围。年底强化督导考核,严格执行《河南省财政厅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抓住重点环节,提升法治财政工作成效。围绕法治财政建设的关键事项和重点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工作成效。一是加强立法及制度文件管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研究提出我省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河南省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研究出台《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根据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及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妨碍公平竞争和违反民法典等四项专项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5件,有效维护法制统一。二是提升财政行政执法水平。建立行政执法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印发《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2020年修订),修订完善《河南省财政厅行政执法依据目录》、《河南省财政厅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和《河南省财政厅行政执法流程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防控财政法律风险。研究成立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审核委员会,修订《河南省财政厅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作用,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投诉处理决定、监督检查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和合同文本等,做到“应审必审”,把法律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2020年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行政诉讼案件8件,行政复议决定的司法认可率达到100%,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依法履行职能,扎实落实依法治省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依法治省重点工作部署,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财政治理能力不断得到提升。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我厅2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不见面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减少73%,推进“互联网+监管”事项标准化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更新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二是强化预算法治约束。审议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意见》,依法做好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等各项工作,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健全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绩效评价购买服务等支出标准体系,提高项目预算编制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严控地方债务风险,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和“三个在线”监控平台建设,落实落细财政资金直达市县惠企利民工作机制,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众身上。三是足额保障执法经费。积极出台支持政策,在保障省直有关部门执法办案经费每年足额列入部门预算的同时,努力加大对执法装备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执法条件,确保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认真做好我省2.9万余家单位内控报告的上报、审核和汇总工作,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研究修订省财政厅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9项内控制度,强化程序刚性约束。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配合做好审计工作,及时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五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各项规定,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广度和深度,2020年政府预算、2019年政府决算和省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统计数据已全部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密部门和单位除外),并向社会公开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

  四、强化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财政工作水平。以学习教育为抓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一是完善普法机制。开展全省财政系统“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修订《河南省财政厅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专题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培训的必设课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学法效果。突出做好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厅党组先后5次开展集体学法活动,厅机关先后举办“预算法实施条例”“我国民法典的特色与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新举措”等法治讲座,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三是创新普法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系列普法活动,荣获河南省“我与宪法”暨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作品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21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真抓实干,求实创新,加大法治财政建设力度,提升依法行政效果,全力支持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大国家战略,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