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豫政办〔2011〕105号)要求,从2012年起各级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经汇总省本级部门预算,2019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740万元,比上年减少9471万元,下降2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585万元、公务接待费70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237万元。总额下降主要原因:一是省直各部门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规定,进一步压缩相关费用;二是国地税合并后,税务部门经费实行中央财政保障为主、地方财政保障为辅的管理体制,原省级安排的地税部门“三公”经费上划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