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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6-03-15 10:15

 

                      

关于河南省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25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朱焕然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调中求进、改中激活、转中促好、变中取胜,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强支撑、防风险、惠民生,有力地促进了经济企稳回升、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3044.5亿元,执行中部分市县调减了收支预算,调减后收入预算合计2990.5亿元,实际完成3009.6亿元,为预算的100.6%,比上年增长9.9%。全省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合计5170.7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发行政府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7033.6亿元,实际完成6806.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8%,增长12.9%。

省级收支情况。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58亿元,实际完成158.1亿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17%,省级收入增幅较高,主要是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省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740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发行政府债券、补助市县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913.3亿元,实际完成828.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7%,增长3.5%。

根据预算法规定和省人大实施全口径预算监督的要求,从2015年起省级报省人大审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口径扩大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除上述省本级收支外,还包括上级补助、下级上解、补助下级和上解上级等项目。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总计均为2918.6亿元,执行中因发行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收支预算总计调整为3205.9亿元,加上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等因素,收支总计实际完成4244.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1892.5亿元,执行中部分市县调减了收支预算,调减后收入预算合计1413.6亿元,实际完成1440.8亿元,为预算的101.9%,下降19.4%;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2195.2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发行政府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1825.6亿元,实际完成1539.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4.3%,下降10.5%,基金收支下降主要是土地类基金收入减少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省级收支情况。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93.3亿元,实际完成200.3亿元,为预算的103.7%,下降8.4%。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93.3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补助市县等因素调整为155.4亿元,实际完成139.8亿元,为预算的89.9%,增长8.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收支情况。各级汇总的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合计6.6亿元,实际完成12.1亿元,为预算的184.6%,增长45.8%。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合计5.3亿元,实际完成5.3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12.2%。

●省级收支情况。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5亿元,实际完成7.3亿元,为预算的146.3%,与上年持平。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3.9亿元,实际完成支出3.9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28.6%。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收支情况。各级汇总的2015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合计1797亿元,实际完成1838.5亿元,为预算的102.3%,增长12%;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合计1631.5亿元,实际完成1683.4亿元,为预算的103.2%,增长18.2%;收支结余155.1亿元。

省级收支情况。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909.2亿元,实际完成928.7亿元,为预算的102.2%,增长6.5%;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893.4亿元,实际完成901.5亿元,为预算的100.9%,增长16.2%;收支结余27.2亿元。

上述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中央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财政部核定我省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5954.5亿元(一般债务4425.2亿元,专项债务1529.3亿元)。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15年全省政府债务限额中,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534.9亿元(一般债务533.2亿元,专项债务1.7亿元),市县政府债务限额5419.6亿元(一般债务3892亿元,专项债务1527.6亿元)。

汇总统计各级政府债务余额,截至2015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5464.9亿元,其中,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438.6亿元(全部是一般债务),市县政府债务余额502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588.4亿元,专项债务1437.9亿元)。

(三)落实省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各级财政主动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和“一个载体四个体系六大基础”建设,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安排资金,创新理财机制,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支持稳增长保态势。坚持把稳增长保态势作为首要任务,围绕抓好“四个一”、“五个点”,创新财政调控措施,科学谋划,精准发力,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调控经济职能。

谋划实施财政支持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针对影响经济运行的突出矛盾,实施财政支持稳增长18条政策措施,统筹安排各类资金702.8亿元,重点用于扩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培育新的增长点,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增长效应明显。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首次自行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24.9亿元,筹措基建投资235.8亿元,重点投向机场二期、出山店水库等水利工程、公路交通体系、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有效拉动了投资增长。

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安排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补助资金50亿元,引导各地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设立3支总规模达3000亿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已落地项目42个,落地投资1057亿元。创新棚户区改造融资机制,获得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等支持项目累计签订合同金额1368亿元,实际发放贷款812亿元,保障了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

支持航空港实验区和科学发展载体建设。继续对航空港实验区实行地方收入全留的财政激励政策,并统筹下达31.2亿元支持实验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加快实验区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认真落实促进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及时兑现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奖补资金30.5亿元,调动了市县加快科学发展载体建设的积极性。

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和“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实施先进制造业大省建设行动计划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5.2亿元,集中支持了一批重大服务业项目。组建中原农业保险公司、中原资产管理公司,壮大了“金融豫军”。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在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撬动金融资本,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发展;设立5亿元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拨付省级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6亿元,带动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增量754亿元,引导市县设立补偿资金9.3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支持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筹措21.2亿元,加强大气雾霾治理,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和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开展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环境综合整治。筹措3.6亿元,支持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和淘汰落后产能。筹措5亿元,深入推进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

——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着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积极支持粮食生产。111个产粮大县奖励35.5亿元,兑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合并原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107亿元,并集中部分补贴资金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重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有效调动了产粮大县政府重农抓粮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统筹整合106.7亿元支持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建设完成高标准粮田915万亩,为粮食生产再获丰收提供了有力支持。

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设立4.2亿元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和3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和都市生态农业工程建设。筹措1.2亿元,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新试点,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筹措3.1亿元,对56个生猪调出大县实施奖励,落实生猪、奶牛、肉牛良种补贴,加强动物疫情监测防控,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筹措16.8亿元,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促进农村金融发展。

实施扶贫攻坚工程。筹措扶贫专项资金29.3亿元,实施“三山一滩”群众脱贫工程,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省又有120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筹措5.9亿元支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首批迁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筹措103.8亿元,又解决了835万农村居民和中小学师生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农村危房26.2万户,新建改建县乡公路和通村道路6600公里。筹措20.4亿元,实施153个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建设,在60个县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试点。

——健全民生保障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省财政民生支出5265.7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7.4%。其中投入十项民生工程资金1294亿元。

●全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3亿元,增长20.4%。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财税政策,强化就业创业支持和公共服务,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4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2万人。327.1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和1296万名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99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提高到78元率先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合并实施。加大社会救助力度,517.5万名城乡低保对象、48.9万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6万名孤儿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成立道路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积极开展道路事故救助。

●全省财政教育支出1271亿元,增长5.8%。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实现城乡统一,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免除1324万名学生义务教育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用,资助9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深入实施职教攻坚二期工程,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学费全免。启动实施高校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本科院校转型试点加快推进。深化省属本科高校、职业院校财政经费核拨机制改革,打破按教师编制核拨人员经费的传统做法,实行全面绩效预算管理。

●全省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2.8亿元,增长18.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全省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5亿元,增长15.7%。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免费开放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扶持文艺院团演出和艺术精品创作,加强文物、文化遗产、传统村落保护。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全省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000个,乡镇体育建设工程286个。

●全省财政公共安全支出303.2亿元,增长10.6%。深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改善基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条件,大力支持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支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力度。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坚持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强化责任担当,科学谋划,主动作为,各项改革扎实有效推进。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省级三年财政滚动规划,促进预算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有机衔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着力解决资金使用“碎片化”问题,为集中财力办大事提供了制度保障。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省共收回存量资金188亿元,及时重新安排用于稳增长等重点领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省直95个部门全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更加细化规范提高了预算透明度。加快财政大数据建设,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和跨界融合,为提高财政决策水平提供技术支持。

●全面落实税制改革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全省超过19万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共为企业减税63.4亿元。

加快PPP模式推广运用。把推广运用PPP模式作为适应新常态和政府债务监管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初步建立了PPP模式政策框架和制度体系,率先在全国编制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公开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建立了项目库、社会资本投资人库、中介服务机构库、金融机构库,目前入库项目625个、总投资7346亿元。设立了规模50亿元的PPP开发性基金,支持鼓励PPP模式推广运用。省级首批推介项目已有55个项目总投资1202亿元落地实施。财政部推介的全国第二批示范项目中我省有41个项目入选,数量居全国第一

●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按照国家对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的改革要求,省级按照“直接变间接、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原则,积极推动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目前已经设立了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现代农业发展等8支基金,社会资本跟进积极,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撬动效应发生重大变化。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成政府存量债务清理核查工作。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实现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构建了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控,着力防范债务风险。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了《河南省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办法》、《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指南》等政策,积极推动部分市县开展试点工作,促进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和财政投入机制转变。

改进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从加强预算绩效监督、内部控制机制、重点监督检查三个方面,积极推进财政监督工作转型,着力实现以事后检查为主向全过程监督转变。组织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部分县(市)财政收入真实性专项核查、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等检查活动,发现和纠正了一批存在的问题,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2015年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五年来,我们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推动财政发展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为3009.6亿元和6806.5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2.2倍和2倍;县(市)平均收支规模达到10.9亿元和32.4亿元,比2010年增加6.1亿元和12.5亿元,全省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与此同时,财政稳增长保态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财政民生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加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及代表委员们严格监督、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以及全省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之间矛盾日益加剧,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人均财力仍处于全国落后位次,财政保障能力与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需求相比差距较大。部分支出政策设计不够合理,支出结构僵化、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仍相对薄弱。违反财经纪律现象仍时有发生,财政管理和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6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6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2016年,宏观经济环境依然严峻复杂,各项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十分集中。收入方面,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大幅度减税降费措施,包括全面实施营改增、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清理取消减少收费等,这些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将大幅减少财政收入。综合以上因素,为给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预留空间,经过认真测算分析,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7%。这一目标是指导性的,各市县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能高则高,宜低则低。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推进脱贫攻坚工程,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补助标准,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和“一个载体四个体系六大基础”建设,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等等,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收支矛盾是近年来最为突出的一年。

2016年全省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实施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和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6年主要支出政策

1.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抓好“四个一”“五个点”,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提质发展。

●支持先进制造业大省建设。安排产业集聚区发展专项21亿元,支持引导其上规模上水平上层次,提高吸引力竞争力带动力。安排21.3亿元,充实高科技产业发展资本金,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重大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提升我省产业竞争力。实施一揽子财税政策支持省属骨干煤炭企业脱困,重点扶持其发展新兴产业项目,支持其安排转岗职工和分离办社会职能。

●支持高成长服务业大省建设。安排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街区奖励5亿元,支持服务业“两区”提升综合功能安排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6.2亿元,重点支持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安排各类金融业发展资金30.8亿元,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其中安排10亿元支持政策性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带动市县配套投入,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起担保放大能力强、运行机制活、担保再担保一体的融资担保体系

支持现代农业大省建设。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统筹安排40.1亿元,支持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安排4.2亿元,深入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和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健全农业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继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补偿试点,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安排3亿元,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支持网络经济大省建设。积极运用省级“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支持落实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安排1.2亿元,支持重大信息化发展项目建设。安排1亿元,支持实施业态模式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增安排3亿元,并统筹整合现有科技资金,重点支持郑州、洛阳、新乡联合创建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安排4.8亿元,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攻关计划,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转移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和引导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安排1亿元,支持发展众创空间。安排5.9亿元,支持省属科研院所事业发展,改善科研基础条件和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继续深化科技经费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对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推动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和后补助方式,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2.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继续安排新型城镇化专项转移支付30亿元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奖励20亿元,按照城镇常住人口、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人数、医疗机构床位数和建成区面积、从业人数、标准厂房面积等因素分配,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安排20.2亿元,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储备前期开发,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建设水平。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奖补8.4亿元,加快推进棚户区货币化安置,落实鼓励进城农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政策。加强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

●支持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安排10亿元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同时采取加大政府债券分配额度、在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中单列安排等方式,支持实验区提升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安排163.1亿元,支持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此外,拟用债券资金安排22.8亿元,支持加快米字形高速铁路网建设。

●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强化财政综合扶贫投入体系,财政支农投入新增部分重点用于扶贫开发,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省级安排扶贫投入40.5亿元,是2015年的2.2倍。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转、扶、搬、保、救”五措并举,大力实施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脱贫和社会保障兜底“五个一批”工程,力争全年减贫100万人。安排4.9亿元,支持黄河滩区第二批移民迁建试点。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14.5亿元,支持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安排2.6亿元,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改造农村危房。从2016年起,按照“明确标准、三年到位”的办法,逐步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省级对每个行政村奖补标准由目前4万元逐步提高至7万元,对足额落实分年村级经费标准的县市分档进行奖励,2016年省级投入资金23.2亿元。

3.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3.4亿元,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在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职业年金制度,合理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水平月人均提高15元和12元,达到不低于240元和127元。农村五保户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4000元和3000元。探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39.9亿元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成果,深入推进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实施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安排39.6亿元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二期工程,建设一批品牌示范和特色职业院校。安排108.1亿元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持续推进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积极推动本科高校转型发展。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80元提高至410元。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范围覆盖到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0元提高至45元。安排9.2亿元,推进医疗联合体模式和分级诊疗试点,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能力提升和人才培养。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省属医院经费核拨机制。

●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安排10亿元用于加强大气雾霾治理。安排2亿元支持实施重大节能减排项目。安排1.5亿元支持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安排4.6亿元实施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重点地区防护林、生态廊道网络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安排4.5亿元,持续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建设,完善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安排8.5亿元,在广电等领域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安排7.7亿元,支持实施全民健身和奥运争光计划。加强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监督管理。

●支持公共安全建设。安排21.8亿元,支持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能力,加强平安河南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二)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1)代编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20.3亿元,增长7%,加上中央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3095.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6316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01.8亿元,增长10.3%,加上上解中央支出、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582.9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316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是预期性的,待各市县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368.2亿元,其中:省本级收入150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857.3亿元(返还性收入257.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7.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82.9亿元);市县上解收入338.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亿元,比2015年实际完成数减少8.1亿元,下降5.1%。具体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78.1亿元,增长3.8%。其中:增值税18.3亿元,下降1.6%,主要是预计财政部下划我省铁路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铁路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减少;营业税14.3亿元,增长26.9%,主要是铁路建筑安装营业税预计增收较多;企业所得税44.6亿元,下降0.3%,主要是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提高减少烟草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1亿元,增长31%。

●非税收入71.9亿元,下降13.2%。其中:专项收入42.4亿元,下降8.2%;行政事业性收费14.6亿元,下降16.6%,主要是国家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4亿元,下降51.9%,主要是2015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一次性收入较多。

支出安排。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8.2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815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363.7亿元(返还性支出146.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792.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24.6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省级留用(含尚未分解下达市县资金)158.3亿元;上解中央支出31.2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5亿元,剔除中央补助企业养老金49亿元等不可比因素后,实际增长3.5%。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教育支出130.9亿元,增长8.6%。此外拟用债券资金安排教育项目支出11.2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18.2亿元,增长22.8%,主要是新增安排创建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3亿元。此外拟用债券资金安排科技项目支出3亿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7亿元,增长7.9%。此外拟用债券资金安排文化项目支出1.3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8亿元,增长23.5%,主要是中央补助企业养老保险金增加49亿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亿元,增长6.8%。此外拟用债券资金安排医疗卫生项目支出2.5亿元;

●农林水支出50.3亿元,增长6.9%。此外拟用债券等资金安排农业项目支出21.4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11.9亿元,增长13.4%,主要是政府住房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预备费20亿元,与上年持平

●统筹基建12.8亿元,与上年持平。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财政部规定,上级补助收入按中央财政提前告知数安排;债务收入暂不列入年初预算,待财政部批复我省债券规模后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代编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6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67.7亿元,下降5.1%,加上中央补助13.2亿元、上年超收36.5亿元,收入总计1417.4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15.9亿元,下降8.1%,加上调出资金1.5亿元,支出总计1417.4亿元。

(2)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94.8亿元,其中:省本级收入180.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3.2亿元,上年超收1.1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94.8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15.2亿元,补助市县支出79.6亿元。省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车辆通行费支出93.7亿元

彩票公益金支出9.2亿元;

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6.7亿元(含上年超收安排0.2亿元);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3.2亿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0.8亿元;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0.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代编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6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2亿元,增长0.4%,加上上年超收2.4亿元,收入总计14.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4亿元,增长96.2%,加上调出资金4.2亿元,支出总计14.6亿元。

(2)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6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亿元包括国有企业应交利润4.4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6亿元),加上上年超收2.3亿元,收入总计7.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的要求,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3亿元,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其余资金主要用于国企改革成本性支出、政策性补贴和资本金注入等方面。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代编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6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68.2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99.1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05.6亿元,预计结余162.6亿元。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落实之中,相关收支暂未在社保基金预算中反映。

(2)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6年,省级社保基金收入982.8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247.1亿元;省级社保基金支出953.5亿元,预计结余29.3亿元。主要项目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38.2亿元,支出920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4亿元,支出2.2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4亿元,支出19.8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5亿元,支出8.8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3亿元,支出2.7亿元,赤字0.4亿元。需要说明的是,2014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政策,生育保险支出增加较快,导致当年基金出现赤字,但加上以前年度累计结余,余额仍为正数。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河南省2015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至2016年1月20日,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5.9亿元,主要用于保障1月份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项目支出0.6亿元,主要是预拨省“两会”经费、安排军转干部1月份退役金等。同时,按照预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省级提前下达市县转移支付1981.1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546.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34.2亿元。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按照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路线图,2016年要基本完成重点改革工作任务。

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逐步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健全财力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

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进一步实施消费税改革,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积极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规范相关收费基金。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

加快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健全完善省级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办法、程序和内容,形成比较成熟的规划编制框架、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各市县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从2016年起市级全面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选择部分县开展编制试点。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按照国家要求,从2016年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三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三年内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的规定,2016年先行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数量再压缩20%,市县专项资金数量要明显减少。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抓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统筹使用工作,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各级财政安排的运转类支出一般不办理结转。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对2015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或部门,适当压缩2016年财政预算规模。

●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出台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对举债主体、举债程序和债务偿还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为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各地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加强政府债务支出项目储备库建设,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厘清政府和企业责任。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督促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全面构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积极推广PPP模式。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财政补助、调整价格等政策,拉动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发挥省级PPP开发性基金和新型城镇化基金的作用,助推更多项目落地;探索通过以奖代补的措施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分配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时给予奖励。加快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

●依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过头费”,严禁虚收空转和乱收乱罚。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健全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堵塞跑冒滴漏。坚决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三公”经费总体只减不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制度,细化明确预算执行时间节点要求,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省委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创新,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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