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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草案)说明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2-02-15 10:15

关于201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草案)

说明

一、2012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坚持“统筹兼顾,适度集中,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综合平衡,确保重点,科学安排,讲求实效”等原则编制。按照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政策,重点安排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事项。通过对国有资本收益的合理分配及使用,推进我省国有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国有资本的配置,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2012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0]121号),2012年收益上交范围为省政府各部门、单位、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以及2011年新成立的省级国有性质的企业(公司)。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具体包括:一是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的应交利润,纳入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的省级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净利润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法定公积金)的收取比例为四类:第一类为从事产能过剩、房地产开发、垄断行业以及政府限制性行业的企业,收取比例15%;第二类为从事资源类、投资类交通运输和商贸服务等领域的企业,收取比例10%;第三类为从事先进装备制造、社会公益、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企业,收取比例5%;第四类为监狱劳教、民政福利等特殊行业的企业,暂不收取税后利润。二是国有股股利、股息;三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四是企业清算收入。

201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亿元,比2011年完成数增加0.4亿元,增长7%。主要收入项目情况是:

1、省级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3亿元,增加2075万元,增长7.4%

2、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2.6亿元,增加1.5亿元,增长1.4倍。主要原因是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2011年没有分配利润,2012年不但要分配当年实现的利润,而且还要分配以往年度的未分配利润。

三、2012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财企[20111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201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亿元。其中,安排资本性支出3.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费用性支出1.6亿元,主要用于省级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等项支出;其他0.5亿元,主要用于应对省级企业出现的突发事项和省委、省政府决定的其他支出。主要科目支出安排情况是:

1、教育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万元。

2、科学技术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00万元。

3、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类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

4、农业、林业和水利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

5、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民用航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亿元。

6、资源勘探业、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亿元。

7、商业流通、旅游业、涉外发展服务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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