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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说明

来源:预算处   |   发布时间:2011-02-09 09:44

  按照财政部和省政府的要求,省级从2011年开始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现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原则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以收定支、不列赤字”等原则编制。按照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政策,重点安排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事项。通过对国有资本收益的合理分配及使用,推进我省国有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水平,积极开展能源资源互利合作,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编制范围
  省政府各部门、单位、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入预算编制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0]121号),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具体包括:一是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的应交利润,应交利润的收取比例为四类:第一类为从事产能过剩、房地产开发、垄断行业以及政府限制性行业的企业,收取比例15%;第二类为从事资源类、投资类交通运输和商贸服务等领域的企业,收取比例10%;第三类为从事先进装备制造、社会公益等领域的企业,收取比例5%;第四类为监狱劳教、民政福利等特殊行业的企业,暂不收取税后利润。二是国有股股利、股息;三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四是企业清算收入。
  根据调查掌握的信息和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结合近两年省级政府公共预算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情况,安排201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亿元,其中:省级企业应交利润3.2亿元,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1.3亿元,产权转让收入0.5亿元。
  四、支出预算编制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财企[2010]112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201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亿元,安排资本性支出3.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费用性支出1亿元,主要用于省级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等项支出;预留资金0.5亿元,拟用于应对省级企业出现的突发事项和省委、省政府决定的其他支出。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科目安排情况是:
  1、教育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
  2、科学技术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00万元;
  3、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类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0万元;
  4、污染防治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00万元;
  5、农业、林业和水利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0万元;
  6、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民用航空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00万元;
  7、资源勘探业、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000万元;
  8、商业流通、旅游业、涉外发展服务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00万元。

 

201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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