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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预算处   |   发布时间:2008-05-25 10:00

关于河南省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3年1月10 日在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夏清成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河南省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02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5年来的财政工作

2002年,全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地方财政运行平稳,收支增幅较高,保障能力有所增强。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去年,全省财政总收入507.7亿元,增长16 % 。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96.6亿元(12月底电月报数,下同),为调整预算的105%,增长22.4%;税收返还收入93.2亿元;中央对我省基数性净补助112.8亿元;调入预算外资金5亿元。在预算执行中,争取中央专项追加我省支出89亿元,加上上年结余、结转收入65.9亿元,调整后全省支出预算为662.6亿元。实际完成支出630亿元,为预算的95.1%,增长23.9%。一些项目跨年度执行,结转下年32.6亿元。

  2002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加54.3亿元,支出增加121.4  亿元,是收支增加最多的一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中,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增值税完成49.2亿元,增长11 %,营业税完成63.1亿元,增长19.3%;部分国有企业先征后返优惠政策到期,退库减少9.2亿元;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专门面向农民的收费、集资,取消了屠宰税和农业税计税土地上征收的特产税,统一征收农业税,完成农业税39.1亿元,增收25.2亿元;五部门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增加收入7.6亿元。企业所得税实行了中央与地方共享,完成收入31.9亿元,同比下降17.7%。全省支出增加121.4亿元,其中来自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加54.3亿元,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增加45.9亿元。增加的支出按照向市县倾斜的原则进行安排,用于市县乡支出107.9亿元,占支出增加额的88.9%,基层财政状况明显改善。新增支出的使用突出了重点,其中基本建设支出增加7.6亿元,增长23 %;教育支出增加27.5亿元,增长28.6 %;科技三项费用增加0.8亿元,增长19 %,科学事业费增加0.5亿元,增长19.3%;农业支出增加5亿元,增长17.3 %;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增加17.6亿元,增长39.8 %。其他支出增加12.7 亿元,主要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经费补助,归还化解金融风险等项借款本息,列入其他支出。财政收支规模的大幅度增加,反映了全省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财政保障能力的进一步增强。

  2002年,省本级总收入92.4亿元,增长10.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1.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 %,增长21 %;税收返还收入28.2亿元,体制结算收入12.5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中央专项补助24.7亿元,上年结余、结转21.6亿元。调整后省级支出预算为138.7亿元。实际支出129.2亿元,为预算的93.1%,增长11.7%。结转下年9.6亿元。

  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年初预算35亿元,所得税分享改革后,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52.7亿元。省级收入比调整预算短收1.1亿元,主要原因是,年底前中央将石油石化企业所得税划转为中央收入,减少省级收入2.1亿元;治理经济环境,罚没收入下降。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省级收入增幅是比较高的,其中,增值税增收6258万元,增长39%;工业企业所得税增收1.6亿元,增长1.2倍,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增收1.1亿元,增长32.9%。省级支出预算完成较好,支出安排向市县倾斜,发挥了促进大局稳定的调控作用。需要说明的是,从2002年起对支农专项资金进行了较大调整,原列省级的支出反映在市县,省级支农支出增长1.2%;2001年中央一次性安排我省关闭破产企业补助7.4亿元,扣除这一不可比因素,2002年省级社会保障支出增加1.4亿元,增长15.4%。 

  2002年,全省基金收入39.4亿元,为预算的93.4%,下降18.1%;支出完成42.3亿元,为预算的77.1%,下降2.9%。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村教育费附加,基金收支相应减少。省级基金收入26.3亿元,为预算的88.7%,增长0.5%;支出完成26.3亿元,为预算的80.7%,增长10.6%。

2002年,全省财政预计可以实现收支平衡。目前正在汇总全省和省级决算,待与中央结算后,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回顾本届政府5 年来的财政工作,在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机遇,深化改革,财政改革与发展迈上了新的台阶。

  ——财政收支规模稳步扩大,财政实力增强。全省财政总收入规模由1997年的264.1亿元增加到507.7亿元,年均增长14%;支出规模由284.4亿元增加到630亿元,年均增长17.2%,是改革开放以来收支增加最多的时期。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提高,县均实际支出规模由1997年的12175万元增加到25353万元,增长一倍多。2002年,县(市)财政供养人员人均财力全部超过1万元,结束了我省绝大部分县人均财力低于1万元的历史。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1998年以来,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改善了交通、水利、城乡电网、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能力办的大事。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工业结构调整贴息政策,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积极落实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累计筹措粮食风险基金121亿元,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增加了农民收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了全省经济的稳定增长。

  ——建立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地区间协调发展。分税制财政体制建立以后,为保障履行政府职能的基本需要,及时建立并不断完善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制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向困难地区倾斜的原则,选取人口、面积、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能力等因素,按照统一的公式和标准,确定对各县市的补助额。在国家财政支持下,不断加大对县级的转移支付。2002年,省对县级各项转移支付资金101亿元,占县级当年财力的39.4%,有31个县当年财力一半以上来自上级的转移支付。5 年来,累计向市县级转移支付205.2亿元,较好地解决了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出现的新矛盾,保证了全省财政的平稳运行,促进了地区间的协调发展。

  ——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公共财政要求办好政府该办的事情,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发挥市场在经营性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几年来,逐步规范收入分配机制,取消不利于公平竞争的税收减免政策,整顿政府收费行为,先后取消373项收费基金项目,保留的行政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履行行政职能的经费纳入预算管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逐步退出一般经营性领域,公共支出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对教育、科技、农业等公共支出的投入大幅度增加, 5年来,全省用于教育、科技、农业、公检法等方面的支出分别达到422.3亿元、31.4亿元、135.3亿元、160.5亿元,促进了基础产业、公共设施的发展和完善,提高了政府社会管理的装备水平。完善工资发放保障机制,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到县级统一管理,实行财政统发、银行代发,欠发工资问题明显缓解,广大教师普遍满意。逐步建立了与现阶段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5 年来累计安排社会保障及抚恤支出174.1亿元,年均增长57.7%,国有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得到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对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制度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科学、规范、透明和依法理财的要求,通过试点,不断探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财政运行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改变过去按科目编制预算,切块分配财政资金的粗放管理模式,建立部门预算管理体系,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预算内、外支出核定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着力解决预算支出分配环节多、不透明的问题,增强支出预算的可操作性。省市两级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户,预算内、外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对工资和部分专项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革除财政资金逐级缴拨、层层滞留的弊端,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一半以上的县乡建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统一管理单位银行账户和财务,强化了财务监督机制。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去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4.9亿元,平均节约支出13.3%,对减少浪费、遏制腐败发挥了积极作用。

  5年来,全省财政在改革中稳步发展,在不断地克服困难中逐步有所改善。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全省财政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矛盾。县乡财力规模小,财政供养人员多,负担重,财政保障能力和各项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财政改革进展不平衡,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低,部分县乡行政事业人员还没有按国家标准发放工资;财政资金不足与浪费并存,社会会计信息质量不高,违反财经纪律现象还时有发生;地方债务负担沉重,有些地方已经影响年度预算的顺利运行。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改革和发展,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进展情况

2002年,国务院批准我省全面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总体上看,改革运行平稳,进展顺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受到广大农民的普遍拥护和欢迎。

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概括讲就是“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取消乡统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随农业税正税征收20%的附加,用于村级开支。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新时期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历史性举措,关系全省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对全省财政预算执行也有重大影响。各级政府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改革的首要目标和基本出发点。农村税费改革,首要的任务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测算制定改革方案时,先算农民减负账,再算财政收支账,坚持从轻确定农民负担。落实到每个乡镇、每个村组,改革后的农业税及附加,必须低于改革前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和乡统筹、村提留的总和,只能减少,不能增加。从低核定亩均常年产量,据实核减已占用的耕地,解决有税无地问题,计征农业税的土地一律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从制度上防范重复征税。通过反复调整落实,所有县市全部达到了省里规定的减负标准。

 (二)对改革方案实行直接审批到县、控制到乡、由县乡落实到户的操作办法,确保改革政策不走样。对各县(市)的计税土地面积、常年产量、农民负担水平等因素反复测算,明确控制指标,下达到县,分解到乡,落实到户。各地把每户农民的计税面积、亩均税额、应纳税额等张榜公布,由农民核实并签字认可。层层把关,落实方案,确保了农民负担的减轻和全省政策的统一。

 (三)改革农业税征收方式,实行差价补贴,保护农民利益。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改变延续多年的农业税实物征收办法,实行按亩以货币计税,定时、定点、定额征收,分户结算。农民按核定的税额,缴纳现金或交售粮食。按农业税应征税粮发放售粮卡,农民凭卡售粮,粮食部门按保护价优先收购。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7亿元,按保护价与市场粮价之间的差额给予补贴,让农民得到实惠。

 (四)调整县乡财政体制,合理分配转移支付资金。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确保乡村政权组织和农村义务教育的基本需要,是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目标。千方百计筹措转移支付资金42.5亿元,弥补县乡政策性收支缺口。适应税费改革后的新情况,对全省县乡财政体制进行全面调整,县对乡镇统一实行“划分收入、核定收支、定额上解(补助)、增收全留、短收不补、自求平衡”的财政体制。财力分配向乡镇倾斜,优先安排乡镇政府必需的运转经费、村级基本经费、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乡村基层政权组织和农村义务教育的基本需要。

 (五)制止集资收费,维护改革大局。为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改革一开始就明确规定:不准擅自重新丈量土地或扩大计税面积;不准擅自提高计税常年产量;不准借税费改革集中清收过去尾欠的税费;不准在夏征期间进行“一事一议”和动用“两工”。改革初期个别地方出现集资收费现象,及时进行了引导和化解,比较好地解决了集资与税费改革政策冲突的问题,维护了改革大局。

 (六)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确保稳定。各级税改办公室开通热线电话,24小时值班,对农民群众来人、来电、来信,详细记录,及时通报,限时落实解决。政策不落实、农民不满意的,再督办,再反馈,直到农民满意。对农民群众反映的带有苗头性的重要问题,随时派出暗访组,直接进村入户,掌握真实情况,提供决策依据。农民所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及时得到解决和纠正,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没有因税费改革引发农民到省委、省政府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全省农村上访事件整体上也是下降的。

  经过各级共同努力,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改革后,全省应征农业税及附加51亿元,亩均负担55元,人均负担66元,加上“一事一议”因素,农民总体减负37.7%。实际执行下来,由于一些地方没有进行“一事一议”以及因灾减免农业税,农民减负比例还要高一些。千千万万的农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负担的减轻,缴纳农业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全省农业税征收进度之快、质量之高是多年来没有过的。

――规范了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改革后,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以农业税形式规范下来,长期以来“一税轻、二费重、集资摊派无底洞”的状况得到根本改变。农民负担减轻后,通过转移支付对县、乡、村给予补助,将有关支出纳入财政预算,有堵有疏,标本兼治,减轻和保持农民负担长期稳定有了制度保证。

――改善了基层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改革前,农民负担重,基层干部工作难。改革后,农民负担减轻了,农民积极缴税,基层干部从“催粮派款”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精力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基层干群关系改善了。农村税费改革带来的农村干群关系的变化,对建设农村民主政治,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乡村基层政权组织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得到更好保障。改革后,农业税增收加上转移支付,县乡财力增加60多亿元,保障能力大大增强。通过调整县乡财政体制,乡镇政府编制内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必要的开支,纳入乡镇支出基数安排。村级开支按大村2.5万元、小村2.3万元的标准,农业税附加收入达不到标准的,用转移支付资金补足。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增加了,教师工资得到及时发放,学校学杂费收入达不到省定公用经费标准的部分,进入预算内安排,中小学危房改造由省市县安排专款,分批解决。

――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改革后,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农民种植经济作物,增收不增税,调整农业结构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农业税按地亩计税,有利于农民外出务工、搞多种经营增加收入。减负就是增收,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投入能力增强,去年大型农机具、化肥、饲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出现旺销。

农村税费改革是近年来全省范围内进行的涉及面最广、情况最复杂、矛盾最突出的一项重大改革。经过各级、各部门的一致努力,改革的各项政策落实比较好,广大农民普遍满意。农村税费改革中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个别地方工作不细致、不深入,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地方农业税征收完成后,产生了松懈思想,对各项配套改革重视不够。把税费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还有许多困难和问题,乡村公益事业发展,规范使用“两工”和“一事一议”,整顿涉农经营性收费,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以及化解县乡债务问题,还需要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逐步解决。

  三、2003年预算安排

今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起步之年。妥善安排政府收支预算,对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财政工作及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快速发展;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财政收支管理,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深化财政改革,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创新。

  2003年预算安排遵循的原则是:

  ——积极稳妥地安排收入计划,财政收入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

  ——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优先安排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和社会保障支出。科技、教育、农业支出按法定要求增长,其他专项支出原则上零增长。

  ——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2003年,全省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财政收入具备稳定增长的基础。由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由5:5调整为6:4,地方所得税收入有所下降;农业税基数大,保持稳定,影响一般预算收入的增长幅度。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和政策因素, 2003年全省财政总收入预算534亿元(不含预算执行中中央追加),其中一般预算收入预期目标312亿元,比上年增长9%。全省收入预算是指导性的,各市县根据当地实际,妥善安排本级收入预算。

  2003年,省级收支预算安排难度较大。受所得税分享比例调整及其他宏观政策影响,省级收入增长潜力不大。近几年部分中央所属单位下划省级,一些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省级财政供养人员急剧增加,刚性支出大幅度增长,收支矛盾突出。统筹各方面情况,省级收支预算安排意见是:

  省级财政总收入安排101亿元(不含预算执行中中央追加),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0.1亿元,同比增长6%;税收返还收入29.5亿元,结算收入21.3亿元。省级一般预算收入中,所得税收入13.1亿元,比2002年实际完成数减少1.8亿元;营业税收入16.5亿元,增长5%;随着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安排行政性收费收入8.8亿元。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增收因素,安排比较积极。

  省级支出安排101亿元,增加8.7亿元,增长9.4%。省级支出中,安排人员经费40.8亿元,占40.4%,公用经费9.3亿元,占9.2%,专项支出50.9亿元,占50.4%。省级新增财力主要安排用于个人经费、科技、教育、农业支出增长和增加社会保障等支出。其中,教育支出增加2.2亿元,增长13.6%,占省级支出的比重继续提高1.5个百分点;科技支出增加2612万元,增长10.3%;农业支出增加6779万元,增长9.5%;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增加8158万元,增长55.3%。为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继续安排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工业结构调整贷款贴息8000万元,农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2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安排得比较满,在执行中要从紧控制(省级收支预算详见草案)。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今年收支预算

2003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从经济到财政的理财观念,积极培植财源,大力增收节支,建设稳固、平衡和有较强保障能力的地方财政;稳步推进,深化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体系。围绕这一任务,2003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积极争取国债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教育设施;向结构调整倾斜,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向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倾斜,加快实施退耕还林,促进可持续发展。用好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加快城镇化进程。改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工业结构调整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统筹安排项目,合并使用资金,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集中使用农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优质专用小麦和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二)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收入稳定增长是地方财政平稳运行的基础。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方针,清理取消越权减免税收和先征后返政策,维护税法的统一性。改进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征管方式,严格税务登记,强化发票管理,扩大查账征收,加强税源控管,减少收入流失。加强对高收入阶层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调节收入分配,增加财政收入。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逃税、骗税、抗税行为。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完善农业税征管体系,倡导农民依法纳税。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监缴工作,防止收支脱钩后应收不收、应罚不罚。

 (三)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发放是各级财政第一位的任务。要努力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发放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干部教师工资的地方,停止执行地方性的津贴和补助。强化工资发放责任制,完善工资专户,全面实行财政统发、银行代发。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确保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补助经费,列入本级预算,足额予以安排。增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完善管理制度,做到应保尽保。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制定具体措施,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出国考察培训经费。提倡艰苦奋斗,坚持勤俭办事业,遏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之风。改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供给方式,挖掘节支潜力,降低行政成本。

 (四)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财政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近期改革的重点是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省市县三级全面实行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决策程序。基本建设、科技三项费用等专项支出,要提前评估,安排到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纳入年度预算的支出项目,当年要完成支出,原则上不结转下年使用,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在当年发挥效益。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经各级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在前几年试点的基础上,省市两级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各项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大部分支出国库直接支付,规范财政资金收支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乡两级全面建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财务和银行账户的统一管理。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按照“管办分离”的要求,实行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部门彻底脱钩。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商品、服务、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等,都要实行政府采购,使政府采购规模逐步达到财政支出的20-30%。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按国务院规定,今年有30个行政部门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缴入国库,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妥善安排经费,保障收支脱钩后有关部门履行职能的基本需要。实施“金财工程”,加快全省财政信息网络建设,为财政改革提供技术保障。

 (五)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巩固改革成果。农村税费改革必须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农民减负、不反弹,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确保乡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这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需要长期努力。今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重点是推进配套改革,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规范“一事一议”和“两工”管理,不能成为新的面向农民的固定收费集资项目。认真清理对农民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不允许把行政性收费转化为经营性收费。村级经费要纳入专户,专款专用,不准截留、挪用和向村级强制摊派支出。认真执行省规定的村级报刊征订限额标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行为,保持农民负担的长期稳定。

 (六)加强财政监督,规范经济秩序,推进依法理财。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和《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强化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手段。完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程序。加强会计监督,打击做假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健全追踪问效和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评审制度,减少财政资金损失和浪费。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监管,减少国有资本流失,实现保值增值。

  各位代表,2003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完成2003年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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