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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   发布时间:2025-01-24 08:29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企〔2025〕1号),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为加强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政〔2014〕16号)等有关规定,对原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助推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适用范围和支持方式、资金申报和预算下达、绩效管理和监督、附则等内容。

  一是坚持目标引领。聚焦“7+28+N”产业链群建设,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导向,围绕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明确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工业转型升级类、产业技术创新类、数字化转型类、示范引领类、中小企业类五个方面,以提升企业能级、创新能力、链条水平和优化生态为目标,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二是突出新质生产力导向。聚焦创新主体培育,研究新增了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政策,同时完善了首批次新材料、首套件核心电子元器件、首轮流片等支持政策,形成了创新产品“五首”政策体系。聚焦创新平台构建,优化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政策,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聚焦产业创新生态优化,新增对国家级示范城市、集群的支持政策,支持开展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三是优化支持政策。调整优化原技术改造支持政策,在实施制造业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及设备更新融资租赁补贴的同时,集中财力支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注重点线面协同发力,“点”上支持企业实施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及创新产品培育等,“线”上开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数字化转型,“面”上支持开展产业集群及示范县(市/区)建设,加快“智改数转网联”、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等。

  四是提升资金效能。明确各级部门在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中的职责分工。实施制造业领域省级资金直达拨付,明确由省业务主管部门在省财政厅下达资金后,及时拨付至项目单位。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和验收结果实施分批拨付,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