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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7-26 17:18

  为规范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促进农村客运、出租车和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健康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背景

  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十四五”期间,财政部每年按固定数额补助将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下达我省,需要省级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具体管理办法。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的《“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交办财审〔2022〕65号),将奖补资金地方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作为考核内容。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南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政策实施方案》(豫交规〔2023〕1号),省级财政部门应牵头制定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7章、20条内容,重点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资金来源及管理使用原则。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农村客运、城市交通行业发展的资金,按照依法依规、突出重点、讲求绩效、公正公开原则管理使用。二是规定支出范围和分配方式。明确奖补资金用于农村道路客运、农村水路客运、城市交通发展三大类支出方向,每个大类(除水运外)又细化为对农村客运经营者和出租车司机补贴、省级考核奖励、行业发展项目等内容。其中:城市交通发展增加了出租车电动化推广奖励、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考核、国家示范创建奖励等支持内容。同时,明确结合不同支持方向和国家要求,奖补资金采用项目法和因素法相结合的分配方式。三是规范资金分配下达、绩效管理等事项。明确省级和市县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资金分配下达、绩效管理和考核及监督管理等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