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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12-25 10:46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科协印发了《河南省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3年8月,财政部、中国科协首次印发《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162号),从补助范围、支出内容、分配方式、测算下达、管理使用、绩效监督等方面规范和加强了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管理,并明确各省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政策实施以来,我省资金分配上注重引导地方投入和加强绩效导向的经验做法,也需要在制度文件中进行明确。

  二、主要内容

  《办法》总体架构6章25条,主要明确了省市(县)财政、科协部门责任分工,补助资金支出范围,因素法分配方式,测算下达及管理使用,绩效管理与监督,解释和施行等六个方面内容,与国家管理办法相比主要变化是:

  (一)明确了省市县具体责任分工。对应国家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了省市县财政、科协部门在确定补助资金分配原则、分配标准、分配方案,进行预算资金下达、预算绩效管理、资金日常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分工。

  (二)调整了具体分配因素。结合河南实际,一是增加了展品资产总额、地方投入等因素,突出科技馆开展科普公共服务活动的基本保障能力,引导地方对所属科技馆加大投入,增强支出责任;二是结合我省往年做法,将绩效评价情况、财政困难程度等调节系数纳入政策任务因素中;同时,考虑到该因素涉及内容增加,为体现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科普重大项目支持和绩效导向,适当增加政策任务因素分配比例(10%调整至20%)。

  (三)明确了时间管理要求。按照中央补助资金30日内分配下达和绩效管理情况1月底前报送的时间要求,明确省科协15日内提出当年补助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省财政厅,市县科协、财政部门于每年1月15日前向省科协、省财政厅报送上一年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数据采集等审核汇总工作,便于省级部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