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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获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787.5万元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6-06 08:18

  近日,4月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出炉,濮阳市获得生态补偿金44万元,根据公布的全省17个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扣缴、奖励情况,濮阳市1-4月份共收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励金1787.5万元。其中,3月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励金额位列全省第一,达到1342.5万元。

  濮阳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责职能,精准把握环保政策导向和环保资金投向,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优化财政投入,统筹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濮阳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废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绿岛)、重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大气污染精准管控技术服务等项目,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同时,配合相关部门,综合运用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等政策,督促各县(区)落实属地责任,充分调动各县(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下一步,濮阳市财政局将强化生态补偿资金统筹,加强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绘就濮阳湛蓝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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