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2〕156号)规定,按照有关程序,现对2019年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拟参股基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12日至11月20日,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合作基金
河南资产企业转型发展基金、郑州战新信息产业投资基金
二、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的基金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姚灵,0371-65802205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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