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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省级自然资源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   发布时间:2025-04-02 16:51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省级自然资源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环资〔2025〕1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我省原省级自然资源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于2021年9月印发实施,执行期限为三年,目前已届满。为进一步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政〔2014〕16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豫财环资〔202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对原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印发实施了《办法》。

  二、目标任务

  通过修订实施《办法》,能够切实规范和加强省级自然资源事业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效,保障和支持省级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包含8章28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支持范围和分配方法、预算管理、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职责分工方面。明确省财政厅负责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确定资金支持重点和使用范围;审核资金预算需求、分配建议方案并下达资金及绩效目标;组织指导省自然资源厅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适时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等。省级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相关项目申报、评审和项目库建设;按照年度预算编制要求提出资金预算安排建议,拟定项目绩效目标;负责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开展项目日常监督,督促和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实施等。

  (二)支持范围和分配方法方面。该项资金重点支持自

  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自然资源安全、基础测绘、自然资源公益服务、自然资源科技创新等。同时,明确该项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

  (三)预算管理方面。明确了项目申报的相关程序,并

  对项目细化、预算下达时限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使用管理方面。明确了项目调整的相关原则和程

  序,以及在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资金结转结余等方面的要求。

  (五)绩效管理方面。明确了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在绩效管理方面的相关职责和程序。同时,明确将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等。

  四、关键词及涉及范围

  关键词:自然资源事业发展

  涉及范围:该项资金用于支持省自然资源厅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省级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方面相关工作。

  五、新旧政策主要变化情况

  (一)突出了资金使用和管理原则。一是坚持量力而行,围绕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重点保障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开展;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项目预算,着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三是要求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细化了主管部门职责。细化明确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项目日常监督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进一步压实主管部门管理责任。

  (三)完善了资金支持范围。根据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办法》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内容对资金支持范围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完善。

  (四)强化了预算和绩效管理。一是要求严控项目预算中的委托经费支出,以避免后续执行时层层委托,进一步压实项目承担单位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二是明确要求绩效目标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需保质保量完成。执行中因特殊因素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以强化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