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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财政局:聚焦“四个突出”推进基层财政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来源:   |   发布时间:2025-03-26 08:06

  近日,漯河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基层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聚焦“四个突出”,推进基层财政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推动基层财政管理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突出一个“先”字。为确保2024年度基层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稳步推进,市财政局早谋划早部署,于2024年12月份召开会议,印发《漯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基层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安排作出全面部署,全面真实开展2024年基层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突出一个“实”字。为扎实做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局制订了《漯河市2024年度基层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此次绩效评价范围包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等资金和项目,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安排使用情况,以及基层财政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建设等。评价内容涵盖基层财政管理工作全过程,主要包括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决策、资金和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同时,进一步量化细化评价指标,制定了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评价评分表,对所评价县区进行综合打分,力求评价结果真实、公正、客观,全面、准确反映各县区基层财政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突出一个“严”字。此次绩效评价采取县区自评和市财政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在各县区开展自评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科和预算绩效评价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成立绩效评价小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对县区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县区适时开展实地调研,调研采用基层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全面评价各县区基层财政管理工作情况,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

  突出一个“用”字。此次绩效评价突出结果运用导向和绩效管理要求,并将评价结果在全市财政系统范围内通报。市财政局将充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突出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