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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准予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来源:   |   发布时间:2025-03-05 16:42

  豫财审批〔2025〕2号

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二、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负责人:李欢。

  三、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办公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经三路北32号财富广场7号楼1单元19层1903号。

  四、分所为非独立法人的业务机构,你所应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此复。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