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审批〔2025〕2号
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二、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负责人:李欢。
三、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办公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经三路北32号财富广场7号楼1单元19层1903号。
四、分所为非独立法人的业务机构,你所应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此复。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