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要求,河南省郑州市财政局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以事前绩效评估为着力点和切入点,选取106个政策项目作为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全面论证政策项目“是否应该支持”,以此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郑州市财政局成立试点项目评估工作专班。评估工作专班分为服务保障组、民生保障组、产业政策组和城市建设组,实行“日总结、周例会”制度,将预算单位2024年预算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和2025年所有拟新增政策项目全部纳入财政事前评估范围,以试点项目评估推动零基预算改革落地落实。
同时,择优选择五家专业机构参与评估,制定评估工作方案,设计评估指标体系,出具评估工作报告。聘请财务、绩效、行业专家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提出专业评估意见。
在试点过程中,郑州市财政局分类开展事前评估。
一是项目类事前评估。将部门项目分为大事要事类项目和日常履职类项目两类。把立项必要性作为首要条件,与相关政策及部门职能不相关、决策过程不规范、投入依据不充分的不予支持。例如,某部门将辖区外旅游公路建设项目资金7700万元纳入本级部门预算,因辖区外旅游公路建设不属于该部门职责范围,评估结论为“不予支持”。
同时,重点关注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投入是否经济,预算编制是否符合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要求等。例如,某单位应急处置保障项目,申报租赁新能源汽车7.2万元/年,经市场调查,同类车型租金为4.5万元/年;某单位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单价为77.7元/m3,经调研,周边城市处理费单价为61.4元/m3,评估时对上述两个项目申报预算均予以核减。
此外,关注评估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可行,筹资方案是否合规等。例如,某单位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没有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仅根据往年经验申报预算,评估认定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规范性不足;某单位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未进行前期谋划,没有对筹资方案进行详细论述,评估认定筹资合理性不足。
试点项目实行标准化管理,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对于未制定支出标准或暂定标准的不得设立。
二是政策类事前评估。把政策设立必要性作为首要前提,从政策依据充分性、投入相关性、职能相关性、科学规范性和政策取向一致性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
例如,某单位“四上”单位入库及服务业建筑业奖补资金,因政策已到期,评估结论为“不予支持”。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政策没有明确“同一企业符合同一类型的多项奖励标准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支持”,导致同一企业获得多项奖补且奖补资金未设上限的情况,同时还存在与本部门其他政策交叉、与其他部门政策重叠现象。经评估,申报预算从6.9亿元压减至3.42亿元。
把政策实施可行性作为重要条件,主要从政策拟定、政策实施、配套措施三个维度分析研判。例如,某单位建筑企业政策奖励资金,因未制定评审认定标准和具体实施细则,评估认定项目实施缺乏可行性。
把政策目标合理性作为核心内容,主要从政策目标规范完整性和绩效指标适当性等方面进行评估。例如,某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存在政策目标不明确,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不清晰,数量指标不完整、质量指标不具体、缺少经济效益指标等问题,评估报告就这些问题逐一提出完善建议。
把政策资金合规性作为关键要素,主要从财政支持方式是否科学、资金分配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估。例如,某部门文旅融合专项资金采取财政直投方式,评估建议统筹分散于各单位的文旅发展资金,以打捆注资于市文旅集团的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
试点项目共申报预算资金98亿元,评估建议核减51.62亿元,核减率52.7%;人员经费预算以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批准的人员工资信息和市级预算支出标准据实核定;公用经费预算以编制数为基础,按照现行经费标准核定,不再保留浮动控制数;编制专项资金重点保障事项清单,2025年拟新增的重点保障事项,事前评估结果符合要求的列入保障清单,未列入保障清单的专项资金,一律不安排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