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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12-09 09:01

  豫财审批〔2024〕54号

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二、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负责人:李杰。

  三、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办公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永平路万通国际大厦7层710室。

  四、分所为非独立法人的业务机构,你所应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此复。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