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意改革 强化管理
着力推动河南财政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财政厅
社会保障似一架桥梁,一端连着党和政府,一端连着人民群众,是治国安邦的大事情。三十年来,河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社会保障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全省社会保障事业取得历史性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心怀“国之大者”,践行初心使命,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聚焦劳有所得、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病有所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支持各项社会保障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针对财政社保资金分配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通过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财政社保资金预算执行通报和约谈机制、全面推进绩效评价等方式,促进财政社保资金管理及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更加规范有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积极贡献财政社保力量。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让人民群众“劳有所得”
一是做加法,加力促就业。2012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筹措就业支持资金465.62亿元,支持实施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一方面加大对“需方”的扶持力度。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稳步提高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研究出台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等阶段性政策,支持实施“三支一扶”省级招募计划,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力度,推动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重点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17年设立全国首支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累计投资项目61个,投资额13.02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92.85亿元,累计带动就业16.7万人;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统筹资金2.17亿元支持建设36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130个示范园区、604个示范项目,评选275名省级返乡创业之星,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另一方面加大对“供方”的支持力度。自2010年以来连续实施部省共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省财政累计投入引导资金33.2亿元,对接战略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集群等发展需求,规划建设1232个基地型项目,其中,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909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23个。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适时调整优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象及标准,支持面向各类劳动者大规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缓解结构性矛盾。建立职业技能竞赛奖补政策体系,支持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积极承办国家级赛事活动,引导培育更多“大国工匠”、“能工巧匠”。
二是做减法,减负稳就业。顶格抓实抓细各项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落实,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逐步降低至16%;自2014年起连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全省共返还资金超70亿元;自2015年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自2018年起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分别为企业减负294亿元、25亿元;2020—2022年疫情期间阶段性实施减征、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分别为企业减负351亿元、168亿元。
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让人民群众“老有所养”
一是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行省级统筹。为持续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于2018年建立基金省级调剂制度,并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在此基础上积极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建立地方财政补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入长效机制,明确省与市县政府在养老金调标、缺口分担、自行出台政策等方面的支出责任。自2005年起连续1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财政累计筹措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3342亿元,参保人员从2012年的1133万人增加到2023年底的2145万人,增长89.3%;人均月养老金水平由2012年的1572元提高到目前的3083元,增长近1倍。
二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从制度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自2016年起连续8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各级财政累计筹措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493亿元,截至2023年底参保人员达405万人,人均月养老金水平由2015年底的3352元提高到目前的4458元,增长33%。
三是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起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迈向法定人群全覆盖。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梯次缴费补贴机制、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鼓励参保群众早缴费、多缴费,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填补城乡居民身故后无丧葬补助的制度空白。制度整合以来,各级财政累计筹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063亿元,截至2023年底,参保人员达5154万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制度建立之初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2023年底的128元,增长1.1倍。
稳步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让人民群众“弱有所扶”
一是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对困难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构建形成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困难群体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建立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省财政累计筹措资金1279.2亿元,稳步提高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水平,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连续12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23年已分别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30元、440元,比2012年底分别增长了142.3%、252%,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之比从2012年底的2.08:1下降到目前的1.43:1,城乡保障水平差距明显缩小。逐步将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参照孤儿保障发放基本生活费,分散和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50元、1450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了75%、45%。2016年制定出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较制度设立之初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分别提高到不低于75元。
二是支持提高老年群体服务标准。2016起,累计筹措资金3.3亿元,支持郑州、洛阳等7个地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2019年起建立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累计筹措资金12.7亿元,支持各地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金,提高惠老助老水平。推动完善财政支持老年人照护保障制度,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2023年起支持各地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集中照护进行兜底保障,2024年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重点民生实事,不断增进老年人福祉。
三是逐步提高优抚对象帮扶标准。积极支持健全退役军人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实现连续19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支持解决20.5万人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断缴问题。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做好退役军人困难帮扶、教育培训,以及逐月领取退役金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发放等工作,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开创新局面。
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一是健全完善多层次医保制度。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市域内基本政策、待遇标准等“六统一”。推行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支付方式改革,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建立门诊统筹和共济保障制度,实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累计筹措资金4589.66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240元提高至2024年的670元,增长1.79倍。同时,提高医保报销比例,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职工医保达到80%左右,城乡居民医保达到70%左右。
二是增强医疗救助制度托底功能。累计筹措资金160.51亿元,支持实施分类资助参保,对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提高至80元。支持开展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群众给予住院和门诊救助,其中,经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给予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分别不低于90%、70%的救助,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加快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为确保覆盖人数最多、覆盖范围最广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顺利开展,2012—2024年,省财政累计筹措551亿元,支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25元提高到89元,服务内容从9类拓展为28类。连续6年将妇女“两癌”、连续7年将新生儿“两筛”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宫颈癌、乳腺癌早诊率分别达到93%和64%,产前筛查率、新生儿“两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分别达到2023年的65%、98%、97%,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省财政累计筹措140亿元,支持稳步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策略,全省每年接种各类疫苗约4000万剂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7%以上,结核病、艾滋病、肝炎等重点传染病保持低流行水平,慢病防控、癌症筛查等扎实推进。
四是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出台《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基本形成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先后开展两轮河南省省属医院财政经费核拨机制改革,将按照编制数核拨的方式改革为按医院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分配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2012—2024年,省财政累计筹措财政资金42亿元和政府专项债券92亿元,促成全省共落户五批12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数量居全国第一,15个省医学中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级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累计筹措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6亿元,支持60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26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省级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筹措政府债券51.5亿元,支持105个县(市)医院提质升级。2022年全省105个县(市)人民医院全部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基本标准、推荐标准达标率在全国均排名第4位。2014年省财政开始设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累计筹措75亿元,支持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告别“以药补医”。连续7年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激励表彰,累计获得奖励资金3500万元;周口市入选首批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并获得中央财政支持5亿元,全省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五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2—2024年,省财政累计筹措23亿元,支持国家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等服务水平,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基层医疗资源互通共享。截至2021年底,医疗卫生机构从2013年6.92万个增加到7.79万个。省财政累计筹措67.3亿元,支持先后实施农村卫生人才培养“51111”工程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养“515”、妇幼保健机构骨干医师培养“512”、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522”、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369”等一系列计划。截至2022年底,河南已累计培养全科医生5万多人,平均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数已从2019年的2.1人提升到3.08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达到2.53人,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有6名注册全科医生。累计筹措42亿元,对符合条件退休村医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落实村医待遇保障政策,历史性消除了乡村医疗机构和合格村医“空白点”。累计筹措4亿元,对每个村卫生室给予运营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从2022年每个3000元提高到2024年每个6000元,进一步促进村医队伍稳定。卫生人力资源供给得到持续保障,服务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可及性得到明显改善。
六是加快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2012—2024年,省财政累计筹措26亿元,支持依托岐黄工程、仲景工程等优质教学资源推进中医特色人才培养,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中医医院637家,全省85%的乡镇卫生院和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已开设中医馆,中医类医疗机构数量、开放床位数和中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数量均居全国首位。2023年郑州市成功入选首批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全国仅15个,获得中央支持资金2亿元,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河南省中医药科学院挂牌组建,河南正从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