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管企业员工招聘和用工管理工作,近日,新乡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规范市管企业员工招聘和用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指导意见》按照“总量控制、计划审批、过程管控、程序公开、内部优先”原则,重点从3个方面11项具体意见进行规范。一是健全员工招聘工作制度。推动市管企业实行公开招聘、试用期、回避等制度。对于需要定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特殊岗位人员以及按规定进行政策性安置的人员等,经企业内部决策和履行公开程序后报市有关部门备案。二是规范员工招聘资格条件程序。推动市管企业做到“五规范”,即:规范编制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规范招聘程序、规范方案公告、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三是完善招聘和内部用工管理。推动用工管理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效衔接,建立灵活用工机制,助力形成“方式多元、机制灵活”的用人模式。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强调严把市管企业员工“入口关”, 重点防范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和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指导意见》规定的,将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