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通过了2024年市级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三门峡市财政局依法开展市直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工作,财政部门提前谋划,第一时间完善数据和表格,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市直76个预算部门共计261个预算单位的预算批复和公开工作,并提出“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预算批复、公开、执行工作稳步推进。
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对收入的形势分析研判,盯紧重点收入科目、项目,着力挖掘各类资产资源收入潜力。相关部门要规范缴纳所征收的非税收入,准确把握预算科目、缴库方式、缴库时限等关键要素,确保相关收入及时、精准入库。
严格规范预算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年度预算执行中,无大事、急事、要事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把严把紧支出关口。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预警机制,强化动态监控,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市直预算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安排有目标、项目实施有监控、项目结束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特别是列入预算绩效信息化“双监控”范围的项目,要细化工作计划节点,按时填报节点进展情况和计划完成情况。
坚持过紧日子不动摇。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三办发电〔2022〕1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其他各项规定,把过紧日子要求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
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预决算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三财预〔2023〕110号)和其他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预算信息,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预算透明度和预决算公开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