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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财政局“三明确”举措高质量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4-23 16:0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信阳市财政局通过“三明确”举措,高质量开展2023年度市级绩效自评和项目部门评价工作。

  一是明确自评对象和资金范围。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凡属于2023年度部门预算批复下达的项目资金、追加调整资金、基本支出等部门所有预算资金,均纳入绩效自评范围,评价对象覆盖市本级全部预算单位。

  二是明确预算部门主体责任。制定文件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绩效自评和项目部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积极落实整改,要将绩效自评和项目部门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推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细化落实。

  三是明确落实反馈整改机制。市财政局将组织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重点关注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及应用自评结果加强管理、改进工作等落实情况,复核绩效自评的全面性和完整性、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自评工作认真、完成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于自评工作不重视、完成较差、出现重大问题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与下年度部门预算挂钩。

  下一步,信阳市财政局将在加大宣传培训、强化结果应用等方面持续发力,稳步提高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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