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财政局积极履行救助基金管理主管部门职责,规范高效开展全市道路救助基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2023年度,荥阳市道路救助基金共垫付案件73笔,救助73人次,垫付金额424.48万元;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累计追偿案件417笔,累计追偿金额1918.46万元。2023年度,获得河南省财政厅“202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荥阳市财政局积极履行救助基金管理主管部门职责,规范高效开展全市道路救助基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2023年度,荥阳市道路救助基金共垫付案件73笔,救助73人次,垫付金额424.48万元;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累计追偿案件417笔,累计追偿金额1918.46万元。2023年度,获得河南省财政厅“202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