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审批〔2024〕18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洛阳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洛阳分所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二、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洛阳分所负责人:李继军。
三、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洛阳分所办公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天明城一期5号楼804。
四、分所为非独立法人的业务机构,你所应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此复。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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