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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财政局闭环管理持续提升绩效评价质效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12-20 08:38

  近年来,漯河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着力打好单位自评、部门评价、财政评价组合拳,强化财审联动、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做深做实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双着力,筑牢评价基础

  通过印发工作指南,组织集中辅导培训,持续开展单位自评,各部门(单位)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对市级财政预算批复的所有项目支出和纳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所有市级部门全部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同时,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指导各预算部门科学运用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对本部门项目、政策以每年评价数量不低于三分之一的标准开展部门评价。通过单位自评与部门评价相结合,将评价结果随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动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狠发力,精准突出实效

  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来,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市财政局优先选择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重点聚焦基础教育、住房保障、招商引资、产业扶贫、生态保护、医疗卫生、科技创新等领域,累计评价市级项目109个,涉及财政资金19.63亿元。不断创新评价方式方法,严控关键环节,有效提升评价质量。评价结束后,市财政局将评价结果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审议并公开,以反馈意见书的形式反馈部门并督促部门进行整改提升,助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

  以抽查复核为抓手,提升自评质量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充分利用两部门各自领域优势推动工作协同,联合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实现深度融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近三年来累计抽查市级部门29个,涉及财政资金74.26亿元。通过对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的全面性、完整性、规范性,以及被抽查项目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督促部门根据反馈问题进行整改,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提升绩效自评质量。

  以绩效考核为杠杆,撬动工作效能

  将绩效评价列入市级部门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内容,从评价范围、评价规模、质量管控、结果应用、信息公开5个方面进行考评。通过紧紧抓住绩效考核这一有力“杠杆”,强化激励约束,压实市级部门绩效管理责任,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对补齐工作短板和弱项、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

  以结果应用为导向,落脚闭环管理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部门预算和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对改进资金管理、完善政策的重要作用,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自2020年以来,累计优化分配财政资金13895万元,在财政运行困难的情况下,起到了把资金用在刀刃上的重要作用,保障了重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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