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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财政局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12-19 08:27

  今年以来,新乡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安排,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统筹谋划、守正创新,通过明确“风向标”、织密“防护网”、实现“大提升”,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新乡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主动出击,明确财会监督“风向标”

  坚持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准确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职能定位,为财政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一方面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靠前指挥,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指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重点任务,夯实“管资金、管绩效、管资产、管财务”全链条管理责任,着力构建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督的大监督格局。另一方面选优配强,完善队伍建设。深化“财政干部都是财会监督员”的理念,打破业务界限,组建财政支持服务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四大专班,加强对市县监督队伍的指导,建立分类型、分领域高层次财会监督人才库,建强专业执法、中介机构等财会监督人才队伍,为财会监督提供高标准人才保障。

  突出协同作战,织密财会监督“防护网”

  坚持把财会监督工作作为全市性工作和全局性工程,跳出部门思维,加强协同联动和贯通协调,持续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上发力,推动构建财会监督体系。一是强化内部协同。充分发挥各级财政监督部门和业务科室常态化监督作用,前移监督关口,推动日常监督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相结合,提高发现问题、防范风险的能力,履行好“应尽职责”,实现监督管理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二是加强纵向联动。推动建立财会监督纵向联动工作机制,对下加强督促指导,对上积极请示汇报,扎实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夯实财会监督工作基础。三是推动贯通协调。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机构协同发力,加强成果共用。同时,强化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作,有效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

  紧盯关键环节,实现财会监督“大提升”

  坚持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首要任务,以“马上办理、马路办公”工作机制为抓手,做到上级工作部署到哪里,财会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一是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强监督。围绕项目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管理及资金使用效益等,对2022年度中央、省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6个投资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并下发工作通报,切实提高财经纪律的严肃性、震慑力。二是聚焦会计信息质量强监督。牢牢抓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牛鼻子”,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选取8家部门(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追根溯源、督促整改,不断强化财会监督执法权威。三是聚焦预算绩效管理强监督。强化绩效约束,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完成2023年度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审核、重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绩效自评工作,并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预算挂钩、监督问责等结果运用方式,实现财会监督与绩效评价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