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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财政局重点加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工作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12-18 10:49

  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改善文物保护条件,信阳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1335”工作布局,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重点工作,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提高对国家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信阳是华夏文明最早发祥地之一,拥有2000多年深厚历史,文物保护工作尤为重要。市财政局统筹下达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合理安排我市文物保护项目预算,全力保障文物抢救性保护,积极开展预防性保护,消除文物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市财政局下达国家文物保护资金1107万元、省级文物保资金1213万元、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87.5万元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257.8万元。

  二是规范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制定的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制度,科学合理地分配中央应承担的项目经费,将中央财政资金按时拨付地方。规范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做好资金监督指导和财务抽查等工作。

  三是加强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绩效管理。按照资金管理制度,指导预算编制、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审核、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执行监督、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通过不断完善我市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工作,促进了文物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旅融合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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