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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融科房地产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等6家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的公告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   发布时间:2023-11-06 09: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企〔2017〕75号)等有关规定,河南融科房地产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河南鑫辉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河南国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河南众信联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漯河顺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中同华资产评估河南有限公司等6家资产评估机构已完成备案,备案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现予以公告。

  一、资产评估机构主要情况

  1.单位名称:河南融科房地产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

  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3MACK147H7R;

  执行事务合伙人:杜建军。

  2.单位名称:河南鑫辉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313194614;

  法定代表人:赵宁。

  3.单位名称:河南国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MACEPH7J48;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庆博。

  4.单位名称:河南众信联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2565111832A;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5.单位名称:漯河顺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2MA9M1BYX51;

  执行事务合伙人:宋君广。

  6.单位名称:中同华资产评估河南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CHT7H930;

  法定代表人:平云青。

  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二、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至少两名资产评估师,才能依法开展法定资产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后,需持续符合以上法律和规章规定的备案条件,并接受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的监督管理。

  特此公告。

河南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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