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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10-27 10:52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审计局,“一卡通”厅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持续推动我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一卡通”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或工作部门。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上述单位中从事“一卡通”管理工作的在职工作人员。

  推荐对象重点向基层一线的集体和个人倾斜。一般不推荐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集体和个人,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表彰名额的20%。

  5年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集体或个人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在5年内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拟表彰先进集体50个,先进工作者150名。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实行差额评选,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推荐对象条件

  (一)“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单位主要领导对“一卡通”工作高度重视,定期听取汇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一卡通”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督导调研,打通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推动“一卡通”管理改革工作坚决有力。

  3.领导班子工作扎实,充分发挥厅际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出色完成“一卡通”管理工作任务。

  4.“一卡通”工作成效显著,在服务基层“三保”特别是保障基本民生、建章立制、信息共享、服务群众方面实绩突出。

  5.近5年来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勤勉尽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一卡通”管理工作中积极作为,主动担当,扎根基层,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落实惠民惠农政策、推动“一卡通”管理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近5年考评均为称职(合格)或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问题。

  三、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实行“两审三公示一考察”工作机制。

  1.推荐。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逐级审核。拟推荐对象经所在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推荐对象征求组织人事、纪检、公安等部门意见(各县区推荐材料需经省辖市审核后统一向省厅报送)。省直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一卡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评选推荐。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审计局(以下简称各推荐单位)需就推荐程序、材料的规范性以及被推荐对象是否符合推荐条件等进行审核。在进行政治审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撰写审核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征求意见情况、在本地区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并将推荐对象在本省辖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3.评选考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对推荐对象进行差额评选,提出拟表彰对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按一定比例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通过并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需于11月20日前将审核后的审核推荐工作报告、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及汇总表、征求意见表等推荐材料(见附件)报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的先进工作者另需提供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附电子版),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所有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3份。电子版材料可报送光盘或发送邮件至hnczjd@163.com。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改变格式。表格电子版可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下载。

  五、表彰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作出表彰决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成立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组织领导推荐、评选、表彰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荐、评选、表彰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审计局,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所在地区的推荐审核工作,并于10月27日前将工作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报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评选表彰“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是加强“一卡通”管理工作,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严把推荐条件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把先进对象评选出来,把典型事迹宣传出去,引导广大干部积极进取,敢于担当,奋勇争先,推动“一卡通”管理工作取得新发展。

  联系人: 朱威

  联系电话: 0371-65802606

  电子邮箱:hnczjd@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北25号

  邮政编码:450008


  附件:1.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3.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6.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

  7.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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