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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财政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9-27 09:34

  根据濮阳市医疗保障局、濮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濮医保〔2023〕56号),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610元提高到640元,个人缴费同步增加30元至380元,为做好此项工作,截至目前,濮阳市财政局已筹集补助资金18.39亿元。

  此次提标有效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使“保基本”的内涵逐步丰富,广大群众享受到政府加大投入带来的更多实惠。一是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扩展至县级医疗机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支付比例50%。二是优化生育医疗保障,2023年10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濮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同时参加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费由个人按月缴费,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即可按规定享受职工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为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濮阳市财政局及时筹措资金,切实加大投入,强化主动配合意识,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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