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财政要闻

省财政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8-10 18:23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8月10日下午,省财政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邀请省司法厅依法行政指导处副处长夏新军以《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为题作专题辅导报告。

  报告会上,夏新军副处长围绕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概念、意义、特征、标准和要求等五个方面,穿插大量生动鲜活的执法案例,深刻阐明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并对推进依法行政要从管理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从管制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从强制性向非强制优先转变三个方面作了详细讲解。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财政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近年来,财政部门始终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重要位置,高位推动、统筹谋划、系统部署、狠抓落实,财政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新时代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对标先进,持续做深做实工作,着力提升水平。

  会议强调,做好当前财政法治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把牢发展方向。要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刻领悟、准确把握这一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以更好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围绕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的体系化全方位工作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二是紧扣目标任务、强化推进落实。要对照财政法治建设年度工作安排,进一步聚焦任务、把握重点,加快进度、加大力度,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为财政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财政法规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财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提升财政治理法治化效能。要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四张清单,持续推进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要注重普法宣传教育,增强财政干部学法用法能力,营造财政法治建设良好环境。三是抓好示范带动、提升创建质效。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有关部署要求,认真研究谋划,积极申报第三批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全国财政法治示范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及标兵,突出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着力打造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为财政法治建设提供典型引领。

  在郑厅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党员干部30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