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
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新闻

三门峡市财政局发挥财政职责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8-03 09:4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门峡市财政局积极作为,持续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好各项提标政策,为民生福祉“加码”,为教育发展“提速”。

       一、加力提效,做好资金保障

       2023年上半年,市财政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预算资金2.46亿元,其中“两免一补”资金2.17亿元,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缓解该市市直学校冬季取暖支出压力,在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财政按照学校实际取暖费需求给予全额保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不折不扣,落实提标政策

       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支持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同时,在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人数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年生均200元提高到300元,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

       三、履职尽责,促进教育发展

       三门峡市财政局按照提高后的补助标准和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承担比例,足额保障市级财政应负担的资金,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督促并指导各县(市、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足额承担、及时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避免滞拨、缓拨、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等情况的出现,保障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