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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财政局:锚定一流 制订方案 全力助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6-30 09:05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着力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三门峡市财政局制订《三门峡市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六大方面,制定16条举措,全力打造有深度、有精度、有跨度、有广度、有力度、有温度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该市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持续“放管服”,服务主体有“深度”

  一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方案》规定政府采购货物、 服务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以《承诺函》形式代替,为供应商减负。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进一步推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一体化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深度对接、融合,实现政府采购操作与管理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实现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全过程业务协同、贯穿互通。三是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行“信用+承诺”入驻方式,不设门槛、不收任何费用、不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实现政府采购全业务“一照通办”。

  发挥政策支持,助企纾困有“精度”

  一是提高政府采购过程项目预留比例。《方案》规定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超过400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提高至40%。二是严格落实价格扣除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在项目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20%评审优惠。三是支持创新产品采购。加大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支持力度,采购人在采购时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四是加大政府采购助力乡村振兴政策支持力度。《方案》规定2023年全市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食堂采购预留份额原则上不低于年度食堂采购总额的30%并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工会采购。同时联合市国资委组织国有企业在“832平台”开通账号、开展采购,加大支持乡村振兴力度。

  破除市场壁垒,公平竞争有“跨度”

  一是清理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开展专项清理活动,对排斥外地投标人行为、政府采购歧视性行为、违规设置供应商备选库、资格库、名录库行为以及中小企业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良好秩序。二是严格规范保证金收取。全面整治保证金收取和退还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限制供应商缴纳提交保证金形式、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超比例收取保证金、未在法定时限内退还保证金等行为,充分发挥监管职责,提高监管力度和水平。

  强化信息公开,阳光采购有“广度”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晰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的监管责任和义务。出台文件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谁提交公开、谁审核负责”的原则,保障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二是建立全流程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行采购需求、计划、验收报告、资金支付等信息公开,实现政府采购各环节信息串联,促进采购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强化监督管理,制度创新有“力度”

  一是加强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采用随机原则,确保高质量完成该市2023年度政府采购从业代理机构年度监督评价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以提升专业业务素质、规范专家评审行为为突破口,加强专家职业培训,强化专家职业操守教育,严肃专家评审工作纪律。

  加强宣传报道,优化服务有“温度”

  一是多渠道宣传。通过财政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平台,以文字、图片、宣传册等形式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及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二是多形式调研。通过企业座谈、调研走访、设立专门投诉举报渠道等多种形式,收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和线索,因应调整政策方向,保障政策精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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