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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财政局 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6-07 08:18

  “我代表公司参与了沈丘县城乡建设规划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做梦也没想到,没花一分钱,竟然‘零’费用参与投标,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当地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让企业获得了经济实惠‘大礼包’。”近日,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代表高兴地说。

  去年以来,沈丘县财政局持续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作为转变作风的重要突破口,坚持以优化流程、规范权力运行、推行承诺制、着力打造阳光采购品牌等六项举措为抓手,不断加大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简政放权,优化流程。该局出台《关于调整政府采购计划网上备案流程及缩短资金审核时限的通知》,线下采购取消“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环节,线上网上商城采购取消财政部门审核环节。在其他审核环节中,凡需财政部门审核的事项,均限制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极大地缩短了审核时间,加快了采购进程。

  推行“信用承诺制”,企业投标“零成本”。为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该局全面推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在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无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等,供应商从获取文件到开标结束整个过程实现“零成本”参与。

  信息技术赋能,企业办事更加便利。该局依托政府采购电子平台,推行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线上运行,既打破了采购工作空间限制,降低了企业交易成本,又加大了风险防控和监管力度,提高了评审质效,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零跑腿”。

  强化科学监管,规范权力运行。该局坚持放权不放责,推动采购人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在全县采购单位设置政府采购专管员,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此外,将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检查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及采购政策落实情况;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有效提升其专业化水平。

  加强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该局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先预算后采购的原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与拨付效率,从源头上解决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难的问题。同时,注重绩效管理,对政府采购工作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公开透明,阳光采购。该局实行政府采购工作全流程电子档案管理,并与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用账户挂钩使用,实现政府采购预算、意向、计划、公告、交易、合同、支付各环节的信息串联,确保采购信息全流程公开,采购过程更加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据了解,该局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精简事项、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强化监督,打造规范统一、开放透明、竞争有序、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为全县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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