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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财政局“1+N”同频共振 奏响“集中带量采购”和弦乐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6-28 11:16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期,鹤壁市淇滨区财政局印发《鹤壁市淇滨区政府采购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集中带量采购有关事宜进行明确,鼓励全区预算单位在自愿联合的前提下,由一个单位总牵头,其他参与单位共同配合,统一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形成“1+N”采购合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开展集中带量采购,需在不同采购单位需求一致、自愿联合的前提下进行,各方共同委托一家牵头单位作为采购主体,集中采购统一品目货物、服务或工程,原则上不包含集采目录内品目。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指导各参与单位具体工作开展,负责确定代理机构、落实意向公开、组织开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等工作,其他委托单位做好配合。

  二是细化操作流程。参与带量采购的单位要对采购计划进行编审报送,由牵头单位对采购需求进行统一汇总,编写采购需求报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好所需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做到“先有预算、后有采购”;牵头单位对所有信息资料进行汇总,确定采购方案,选定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流程进行。

  三是强化跟踪指导。区财政局全程参与,做好集中带量采购的政策指导、项目备案、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合法合规、程序高效。严格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全流程监管和绩效评价运用,在节省财政资金、提高采购效率的同时保证采购货物、服务或工程的质量,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大大降低了采购成本,缩短了整体采购时限,实现了资金效益提升、营商环境改善“双赢”局面,2023年上半年共节省财政资金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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