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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财政局多措并举为供应商“减负蓄能”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4-17 09:13

      2022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加大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工作力度,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持续提升供应商满意度,商丘市财政局成立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建立攻坚工作协调会商和攻坚领导机制,扎实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

      一、专人负责督促提醒,政采工作提速增效

      鉴于部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多、未设置专职采购科室、采购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商丘市财政局指派专人负责督促提醒采购人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工作人员实时关注政府采购网公示的结果公告,及时联系采购人进行业务提醒,并将合同备案时需要的相关材料一一说明,必要时互加微信,线上沟通,确保备案工作一次通过,避免因反复修改材料而延误工作时间及进度。自这一措施实施以来,局工作人员对每个政府采购项目均进行了电话提醒、反复沟通,目前商丘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周期由法定的30天压减至2个工作日,合同备案期限也压减至1个工作日,实现了政府采购合同当天签订当天备案,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为资金按时支付奠定基础,保障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监督考核评价,定期通报工作进度

      2022年商丘市财政局开展了多项监督考核评价工作,检查对象涉及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重点清理纠正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和市场主体发展的规定和做法。结合日常工作,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建立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通报机制,对政府采购工作进度缓慢、合同签订无正当理由多次超期、签订合同后未及时网上备案、政府采购项目被多次投诉的预算单位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求采购人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合理制定采购实施计划,认真编写采购文件,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规范管理采购过程,依法妥善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质疑与纠纷。

      三、选聘供应商监督员,提升供应商满意度

      为加大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供应商满意度,商丘市财政局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和中标供应商电话回访活动。邀请监督员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监督,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同时重点针对采购人是否收取保证金、资金支付是否及时、政府采购满意度等问题向供应商开展电话回访,2022年共回访供应商211家,并分别向其寄出感谢信,得到了供应商的一致好评,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