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新闻

鹤壁市财政局“三突破”优化营商环境再提质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4-11 11:09

  鹤壁市财政局出台《关于优化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首创“三个突破”,强化服务功能,督促集采机构扩容增效,促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提档升级。

  突破“级次”限制。鼓励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跨级次承接集采项目,非市级预算单位有集采项目需要组织采购活动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以委托市交易中心组织采购活动。同时可以通过带量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等方式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全市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开展。

  突破“地域”限制。鼓励市交易中心与周边地市集采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在保证全市集采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通过拼盘采购、联合采购等方式承接外地市集采项目;采购人也可以授权外地市集采机构代为组织采购活动,促进区域间集采机构合作,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通过“以量促价”方式进一步降低集采成本。

  突破“目录”限制。市级预算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非集采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委托给集采机构代理。市交易中心在做好集采目录内项目的情况下,积极承接非集采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必要时可以聘请社会专业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确保采购活动顺利开展。

  下一步,鹤壁市财政局以监督落实《通知》实施为抓手,秉持“监督从严、管理服务并重”的理念,凝聚各方力量,全面推进今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促进营商环境更加优化规范,资源配置更加便利高效,行政效能更加彰显提速,服务经济更加强劲有力,推动集中采购机构职能再扩容、服务再升级、质量再提升、效率再提速,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砥砺前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