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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积极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工作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3-28 17:18

  为贯彻落实“两条例”要求,着力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新县财政局推出了政府采购“免证明化”和工程质量保证信用承诺制两项改革举措,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推行政府采购“免证明化”。发挥“大数据+”信用监管作用,取消后期审核供应商相关证明材料环节,采用信用承诺函向社会公示的方式予以替代,进一步压缩了政府采购审核环节,降低了供应商交易成本,推动了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了新县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化、便捷化。

  二是实行工程质量保证信用承诺制。联合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限额工程领域实行工程质量保证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政府采购限额工程领域全面取消工程质量保证金,实行信用承诺函代替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照 2022 年政府采购限额工程采购预算总金额 12460 万元、平均质量保证金扣留比例3%计算,每年将为新县政府采购中标企业减免工程质量保证金374万元。

  新县政府采购“免证明化”和工程质量保证信用承诺制改革,有效降低了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了企业对新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进一步优化了新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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