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新闻

三门峡市财政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3-30 10:38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三门峡市财政局主动谋划,积极推动,聚焦“四个维度”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全面加强财会监督,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努力开创新时代财会监督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领会,营造财会监督良好环境

三门峡市财政局第一时间将全国、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及学习宣传有关举措,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争取重视和支持。同时,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扩大会、集体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财政干部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广泛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及时传达全市部门单位,确保《意见》精神传导到各个层级、各相关主体,确保《意见》准确落实到财会监督实际工作,营造财会监督良好环境。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财会监督服务保障

加强财会监督专业化队伍建设,建优配强监督力量,完善财会监督人才政策体系,健全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发财会监督干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切实保障财会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坚决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始终,教育引导财会监督干部深刻领悟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求真务实为人民服务,从全局出发看待和做好财会监督工作。加强财会监督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提高财会监督队伍综合素质,切实提升履职水平,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熟练、敢打胜仗、忠诚担当的财会监督“铁军”。

三、深化协同联动,扛牢抓实财会监督责任

加快构建财政部门、有关部门、各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监督主体横向协同工作机制,财政部门将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实施监督,各单位加强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抓牢执业监督,行业协会抓实自律监督,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加强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确保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出实招、见实效。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加快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深化“互联网十监督”,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追责问责提供有力支持。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动财会监督实质性嵌入财政预算管理全流程,提高财会监督工作效率。加强财会监督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财政与审计、统计等部门实现有关财会监督数据共享,推进财会监督信息深度利用,为财会监督工作赋能增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