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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绩效考核奖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1-16 17:00

  为做好我省中试基地、创新联合体、产业研究院等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绩效考核奖补工作,进一步推动平台规范运行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2〕9号)等文件要求,我们拟定了《河南省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绩效考核奖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有关背景

  楼阳生书记在科技创新工作汇报会和省实验室、创新联合体揭牌仪式上提出,要“建好中试基地、加快建立产业研究院、成立创新联合体,促进科研与产业紧密衔接”,其中:中试基地是指以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等为依托,为科技成果进行中试熟化及二次开发试验的开放共享平台,我省已成立21家;创新联合体是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为目标,由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组建的创新合作组织,我省已成立12家;产业研究院是由龙头骨干企业牵头,集研发、中试、产业化、工程化于一体的新型研究院,我省已成立25家。三类平台均属于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为规范平台绩效考核工作,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在认真调研基础上,研究拟定了《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5章17条,从部门职责、绩效考核管理、考核结果应用等方面给予明确,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是财政支持政策的进一步细化,为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结合平台各自特点的基础上,着重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明晰部门职责。围绕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明确省财政厅、平台管理部门、平台依托单位各方职责,其中:省财政厅负责批复绩效目标、审核下达奖补资金等工作;平台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绩效考核、提出奖补资金分配建议等工作;平台依托单位负责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自评等工作。

  (二)明确考核程序。一是按照楼阳生书记在第二批中试基地、产业研究院揭牌仪式上“突出创新、结果和实绩导向,实行中长期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要求,参照重点实验室等省级平台考核周期,拟采用中长期考核,原则上3年开展一次。二是结合后补助经费特点和不同平台的功能定位确定考核指标,中试基地考核指标侧重于中试熟化能力;产业研究院考核指标侧重于成果转化能力;创新联合体考核指标侧重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建立定量表述和定性表述相结合的绩效指标体系,突出重点指标,推动考核工作科学规范。三是围绕平台各自建设目标任务,严控奖补数量,原则上按照每类不超过总量的30%、不多于10个的限额给予支持,树立标杆,梳理具有示范性可推广复制的经验做法,引领带动全省平台发展。

  (三)强化结果应用。为落实《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中对考核较好的平台给予奖补支持的规定,对考核结果较好的给予每个不高于200万元的分档补助支持。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中试及联合转化平台绩效考核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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